深圳男子借车给朋友驾驶 酿成事故双双被捕
据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2018年2月8日1时6分许,深圳的街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行驶时,突然向左侧倒地,造成车辆轻微损坏,车上的方某因交通事故死亡,而当晚与其一起喝酒的高某、周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抓捕。
5a9a3252708d3.jpg▲被高某载着的方某
2018年2月8日1时6分许,高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机动车搭载方某,在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东路晨光印刷厂路段行驶时,车辆突然向左侧倒地,造成车辆轻微损坏,高某与方某受伤。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发生后,高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机动车送方某回工厂宿舍,发现方某的伤情严重便由120急救车送医院抢救。最终,方某因抢救无效于2018年2月8日3时死亡。
调查
事发后,深圳交警对案件进行调查,发现驾驶员高某为醉酒驾驶,酒精检测含量为112.91mg/100ml,死者方某的酒精检测含量为112.17mg/100ml。事件中,无号牌两轮机动车实际支配人为周某。
▲指认现场图
当晚,周某、高某和方某一同吃饭期间饮酒,周某在明知高某和方某均饮酒的情况下,将车借予高某驾驶。
交警说法
高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未登记也无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时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造成乘客方某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周某在明知高某和方某处于醉酒状态下,仍然将无号牌两轮机动车的钥匙交付高某使用,并由高某驾驶车辆搭载方某上路行驶,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并放任这种行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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