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开展禁售禁燃烟花爆竹整治行动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在大鹏新区坝光厂平工地召开销毁烟花爆竹现场会,集中销毁近期收缴的烟花爆竹30余吨,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售禁燃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宣传活动。活动在全市100多个宣传点开设宣传栏、宣传横幅,发放《关于在深圳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售禁燃烟花爆竹温馨提示》、宣传海报,并将相关动漫宣传短片通过微信推送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市民群众进行宣传,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管理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提高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震慑非法运输、销售、燃放等违法行为,营造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2017年以来,深圳警方在广大市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深入开展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了一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据统计,深圳警方全年共查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65宗,收缴烟花爆竹58吨,行政拘留64人,全市未发生因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目前,春节已经临近,历来是涉烟花爆竹案件、事故多发期。根据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市公安局决定将从2018年1月16日至3月2日(元宵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严防事故发生。行动期间,深圳警方将联合安监、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交通运输委、城管局等部门,全面开展收缴打击行动,对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照《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深圳市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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