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变“私墓”38只信托产品深陷新三板
随着新三板的“暴涨暴利”神话的破灭,本想借机获利的信托公司陷入了延期兑付的“困境”之中。
2015年新三板市场的火爆,几乎在一夜之间成为了资金涌入的金矿,也引来多家信托公司入市。据Wind数据显示,自2015年起到2016年年中,共有16家信托公司推出51款新三板信托产品。此后,随着新三板市场的低迷,信托发行便再无新三板产品。
而在已发行的新三板信托产品中,期限大多数为两年至三年,这意味着,今年下半年开始,2015年发行的信托新三板产品,即将迎来兑付期。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包括中建投信托、大业信托等在内的多家公司均出现新三板信托产品延期兑付的情况。众多信托新三板产品是否会出现大面积延迟兑付或无法兑付现象,有什么应对的方法呢?高调入局2015年初,多家信托公司借势杀入新三板。当年1月份,中建投信托发行的“中建投·新三板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号”成为首单专项投资新三板项目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据悉,该产品采取“信托+投顾”的产品模式,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成立一只集合信托计划,投向已挂牌新三板股权、定增、优先股、可转债等,PE机构“鼎锋资产”担任投资顾问。
彼时,中建投信托副总理余海曾公开表示,“这一产品前期研究了8 个多月,目前我们认为是比较好的入场时机。”实际上,就在这款带有试水性质的新三板产品发行不久后,中建投很快又发行了多款新三板产品。
受中建投信托的影响,此后多家公司加入新三板淘金。除了长安信托、大业信托及中建投信托,涉足这一领域的信托公司还包括中信信托、外贸信托、国民信托、厦门信托等等。
Wind数据显示,自2015年起,共有16家信托公司推出51款新三板信托产品,其投资范围集中于新三板市场的各类产品,包括新三板已挂牌企业发行的存量股票、定向增发、并购、优先股、可转债,新三板拟挂牌企业股权等。
2016年6月3日,中建投信托设立的第12只新三板信托产品“中建投·新三板投资基金12号(高特佳健康主题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正式成立。实际上这不仅是中建投信托推出的最后一只新三板集合资金信托,亦是最后一只专门投资新三板项目的集合资金信托。
另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目前(2017年12月14日),尚有15家信托公司38只信托产品仍处于存续状态,其中中建投信托就有5只。
据记者了解,在投资新三板的初期,信托公司作为参与方也对风险控制有针对性的设计。新三板集合信托计划通常会在投资单个项目的比例、某个行业的比例、符合某类财务指标的企业等进行限制。并且在期限上设计也会更加灵活如“2+1”模式,进而保证信托计划能够顺利退出。
然而事实证明,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这些风控措施能够产生的作用有限。随着2015年年中资本市场断崖式暴跌,新三板也发生“巨震”,加之新三板流动性差,使得众多信托产品被困“围城”。退出难题2017年3月,大业信托在其官网发布《关于信托计划自动延期的临时公告》,宣布“大业信托·新三板5号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自动延期。记者注意到,该产品成立于2015年9月6日,存续规模为3000万元,是一款浮动收益型产品。
2015年9月,该信托计划投资新三板股票“中国康富(833499.OC)”,成交价格为1.26元/股,成交数量2300万股。在投资3个月之后,中国康富股票以1.66元/股的价格收盘并宣布停牌。时至今日,已经停牌两年时间的“中国康富”仍未复牌。
公告显示,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应于2017年3月6日到期,但由于信托计划期限届满而信托财产因持有挂牌公司股票停牌的原因致使信托财产无法变现。截至目前,该股票仍处于停牌状态,时间长达近两年。
另据Wind数据显示,去年年末,约30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前十大股东”中出现了信托计划的身影。目前,有16只集合资金信托跻身成为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前十大股东”。
不仅信托公司炒股炒成股东,一些信托公司内部员工也被“拖下水”。有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当时(2015年)新三板正在风口上,我们有些产品内部员工都购买了,哪能想到市场形势变化这么快。”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当出现类似的标的资产无法顺利变现时,通常是先将可分配现金进行分配,等待标的可变现之后进行二次清算。然而,等待时间却可能遥遥无期。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新三板信托进入兑付期,在新三板市场低流动性背景下,如何顺利把股票变现或成为这些信托需要面临的重要问题。
从存续期来看,信托计划期限3年,其中投资期2年,退出期1年。也就是说,这些新三板信托产品几乎都将面临到期结算问题。
对此一位信托业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仅仅是没有交投,参与定增的信托产品还算是好的,如果是定增企业本身业绩有问题,或者是根本做不下去,很可能要退市了,那就麻烦了。”
另一位从事新三板投行业务的券商人士则称,“新三板的流动性差会影响这些信托产品的退出,尤其是两年到期的。一般合同有缓冲条款,但是它和二级股票停牌不同,只要它降价还是有市场流动性的,但信托公司一般不愿意,所以合同层面即使有缓冲也存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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