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忠县男子刺死副县长 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7年3月27日晚8点30分左右,重庆忠县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因不满女友吴某芳与他人交往,湖北神龙架男子王拥杀死重庆忠县常务副县长毛国强,同时刺伤另一人。28日,从忠县公安局证实,犯罪嫌疑人王拥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中金网3月28日
警方通报详情:
3月27日晚8点30分左右,忠县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拥(男,40岁,湖北神农架市人,已婚)将毛国强(男,49岁,重庆璧山区人,系忠县常务副县长)杀害后,又将游某(男,43岁,福建福清市人,毛国强的朋友)刺伤,目前暂已脱离生命危险。犯罪嫌疑人王拥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经警方初步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拥供述:毛国强(离婚)两年前认识了王拥的女朋友吴某芳(女,现年31岁,湖北神农架人,离婚),并与其长期保持联系。因王拥已婚,吴某芳与毛国强认识后,与王拥关系逐渐疏远,引起王拥的不满。王先后三次找毛国强交涉,毛国强委托朋友游某代为翰旋。3月26日,王拥携带尖刀从湖北驾车到忠县。3月27日晚上,毛国强约王拥在办公室与其交涉,双方商谈无果。晚8时许,王拥用尖刀捅向毛国强,致其当场倒地死亡。与此同时,被害人游某得知王拥找毛国强交涉后,就约王拥一起商谈(游某尚不知王拥已将毛国强杀害),王拥借机直接找到游某,将其捅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拥涉嫌故意杀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毛国强简历
毛国强,男,汉族,重庆市璧山区人,1968年7月生,研究生,公共管理学硕士。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重庆市忠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党组副书记,忠县行政学校校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分管的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国资、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再就业、法制、统计、行政学校、行政审批、机关事务、人武、金融、物价、公共资源交易、保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的部门(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公管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办、县行政学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县机关事务局、县通达公司。联系县人武部、人行忠县支行、银监忠县办事处及在县金融机构、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故意伤人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备注: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刑。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 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 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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