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整改四大“霸王”格式条款
截至2016年1月份,深圳通的发卡量已突破3600万张,活卡量为1000万张;据统计,深圳有300到400万人每天都在使用深圳通卡。
据深圳商报报道,3月21日,深圳市消委会召开“深圳通”格式条款评议新闻发布会。这是深圳市消委会此前关注的消费者“十大闹心事”之一,关于垄断行业的消费者闹心事。
会上,市消委会就“深圳通”格式条款进行公开点评。深圳通公司收到消委会发送的书面消费维权监督函后,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深圳通公司收到深圳市消委会发送的书面消费维权监督函后,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承诺将继续不断改进完善,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深圳通”四大格式条款与整改措施分别为:
一、关于消费者充值后到指定地点领取发票。
深圳通公司整改措施:
1.深圳通公司表示已经将实体发票领取网点从7个拓展到了70个;
2.深圳通公司开发了电子发票系统和平台,持卡人可以通过鹏淘APP随时充值并开具发票;
3.深圳通公司也在进一步与地铁运营商沟通,争取4月实现服务窗口统一配送充值发票。
二、关于手机深圳通卡不挂失、余额不退。
深圳通公司整改措施: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深圳通公司计划与相关通信运营商沟通,尝试深圳通账户与通信账户的对接,间接实现深圳通卡号与手机号码的对应,同时将借市民卡工程,推进实名制工作。
三、关于纪念卡出现质量问题时只换不退。
深圳通公司整改措施:今后将尽快改进完善质保期内的退换卡规定,将在纪念卡第一次使用的7天内提供退卡和换卡两种服务(退卡时退还购卡费,换卡将优先选择相同款式卡片,如相同款式售完则换同等价值的卡),供消费者自主选择。
四、关于将使用人改变深圳通卡片样式、印刷等视为违约。
深圳通公司整改措施:将对此条款进行完善并加以区分:允许对消费者已经取得所有权的纪念卡的样式、卡面印刷进行修改;对于消费者只拥有使用权的押金卡,仍按照原规定执行。规定修订完善后,将及时公布实施。
信息首发:“深圳通”整改四大“霸王”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