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16年回老家 无罪后索赔890万 要求追究办案人员责任
蒙冤16年后,杨德武以清白之身回到老家所在的村子时,“感觉自己就像个外村人”,但他仍尽量主动和别人打招呼,“我杨德武,被平反了,无罪释放的”、“你看,记者都跟着来采访了。”
“感觉自己就像个外村人”
狱中归来已有4个月,51岁的杨德武还是分不太清县城的道路。他只记得,自己被关至看守所时,南陵县城只有两三条路,“怎么一下到处都是路、到处都是车?”
哥哥杨德文说,弟弟出狱后已经好几次在县城迷路,只好打电话向他求助。
“人虽然出来了,这些年对他的伤害太大了。”在杨德文的印象中,年轻时的弟弟是个聪明、活跃的人,现在变得健忘、反应迟钝,讲话语无伦次,这让他担忧。他想让弟弟尽快融入社会,但他并不乐观,“至少还要三四年吧。”
2017年2月27日,澎湃新闻随杨德武兄弟重新回到他们的老家——东七乡姚义行政村。因为乡镇推进农田改造,杨家的屋子在数年前被推倒,变成一处杂草丛生的田地。田埂间,杨德武入狱前种下的香樟树苗已经长成六七米高的大树,枝繁叶茂。只有一旁凌乱堆放的水泥墩子,还提醒着过往的人们,十几年前此处曾有人居住。
此前,杨德武对村子的变化一无所知。他紧缩眉头,眼窝深陷,脸上满是层层叠叠的褶皱,摇了摇头:“好多人都不认识了,感觉自己就像个外村人。”
走在村里路上,杨德武尽量主动和别人打招呼,“我杨德武,被平反了,无罪释放的”、“你看,记者都跟着来采访了。”他亟需让更多人知道他是无罪的,因为16年前那桩案子,无疑给当地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案件材料显示,2000年7月14日上午,在窑厂工作的杨德武回到家中,发现岳母吕贵华在被害,遂向南陵县公安局东七派出所报案。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吕贵华系被捂死,属他杀。
令杨德武没有想到的是,作为报案人的他被警方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将从此失去16年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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