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买跨省市长途汽车票也要实名制
3月1日开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班线将全面实施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
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明确,自2017年3月1日起,对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全面实施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
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购票的,购票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在取票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旅客遗失客票的,经核实其身份信息后,售票人应当免费为其补办客票。
当日同一车次只能买一张票
在实名购票方面,售票时应当由购票人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记载旅客的身份信息,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在同一车次只允许购买一张实名制车票。
1.2米及以下儿童 领“免费客票”
携带免票儿童的,应当凭免票儿童的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免费申领实名制客票。
票、人、证不一致的,不能乘车
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班线及客运站,旅客应当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配合工作人员查验。旅客乘车前,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与旅客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票、人、证)进行一致性核对并记录有关信息。交通运输部门明确规定,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不得允许其乘车。
这些属于有效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驾驶证、社会保障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障卡、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馆证、海员证、外交部开具的外国人身份证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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