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小偷致死被起诉 大众声音不应止于谩骂还需要求真
近日,一则关于男子追小偷致死被起诉的事件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据了解,在今年的3月份,黄某在家休息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在偷自家养殖的家禽,便立刻动身追了出去。小偷在发现黄某之后立刻往外面的马路上逃跑,由于黄某一直紧追不舍且当时正下着小雨,路面较为湿滑,小偷在被黄某抓住衣袖之后,身体失去平衡摔倒在地导致大脑颅内受伤,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当地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应该预见雨天路滑追赶小偷并拉扯可能造成的摔伤后果,其行为依旧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在10月27日,侦查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蓝某(现取保候审中)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消息一出立刻在网络上引起了众多网友极大的不满。关于此事件的留言也可谓是骂声一片的一边倒。有网友表示:“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以后看见小偷就要眼睁睁的看着他逃走了?哪天下雨天路滑还的对他轻声细语的说一说地滑你慢点走。”也有网友表示:这样的司法行为只会寒了天下拿下喜欢见义勇为人士的心。
然而这个案件案件真的有如此的荒唐与错乱吗?
小编认为之所以会造成如此大的民愤与文章书写的方式有很大关系,首先,在那篇新闻之中记者几乎就用了一句话就交代了事件全过程,“黄某对小偷一直紧追不舍,天空下雨路面湿滑,小偷衣角被拉扯挣扎时身体失去重心摔倒在地,导致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关于中间的具体细节都没有任何的描述。另外一句话则是“检查机关认为,黄某应当预见到产生的后果,其行为已经够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并没有任何关于法律上如何解释“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导致文章缺乏相关法律进行支持,容易引起网友的质疑。
其次就是黄某只是被侦查机关起诉,并不是法院做出的决定性判断。从“追小偷”到“被起诉”之间所有的因果过程,都是网友们基于文字的想象与推演,如果当事人真的是有一些法律上的“过失”,等到法庭之上自然会被还原真相,这只是一个必要的司法程序,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下出结论的事情。因此,网友们也不必过分的对此事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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