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巨灾保险新增住房损失补偿 总限额为2亿元
今年巨灾救助保险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从暴风、暴雨、雷击、洪水、泥石流、滑坡等15种灾害扩大到了这些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和核事故风险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残疾救助、身故救助及政府启动和应急程序所提供的保障。此外,还新增了住房损失补偿。
前日,深圳市2016年巨灾保险协议签署仪式在市民政局举行。新一期巨灾保险不仅扩大了保障范围,还新增加了住房损失补偿等内容。
深圳巨灾保险新增住房损失补偿
深圳市2016年巨灾保险项目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展,按照市政府确定的采购方案既定程序和定价原则,由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分公司、太平洋财险深圳分公司和华泰财险深圳分公司3家商业保险公司组成的“联合共保体”中标,获得了今年我市巨灾保险的承保资格。
与过去相比,今年巨灾救助保险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从暴风、暴雨、雷击、洪水、泥石流、滑坡等15种灾害扩大到了这些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和核事故风险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残疾救助、身故救助及政府启动和应急程序所提供的保障。
此外,还新增了住房损失补偿。在保险期间内,如因基本责任列明的自然灾害引发承保区域内的住房全部或部分倒塌,或出现危及正常使用的房屋建筑或构建物结构安全隐患的也可以获赔。每户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万元,每次总限额为2亿元。该项目希望通过对灾后群众生活性住房倒损予以一定补偿。
此前深圳巨灾保险种类
深圳市巨灾保险的保障灾种为:暴风(扩展到狂风、烈风、大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海啸、泥石流、滑坡、地陷、冰雹、内涝、主震震级4.5级及以上的地震及地震次生灾害,以及由这15种灾害引发的核事故风险,是一个多灾种方案。救助对象包括当上述灾害发生时处于深圳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深圳出差、旅游、务工等人员。
考虑到深圳市可能存在的核安全风险,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此15种自然灾害引发核电站严重事故,由保险机构给予每人每次核应急救助费用,最高额度为2500元,每次总限额为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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