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原副主席杨刚受贿千万获刑12年 涉乌市地产腐败
检察机关指控杨刚从1998年4月至2012年下半年长达14年时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新疆金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蒙志鹏等单位和个人在获取开发项目、职务升迁等方面提供帮助
继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之后,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新疆自治区原副主席杨刚成为2016年第二个获刑的落马高官。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日(1月20日),北京三中院公开宣判杨刚受贿案,认定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63岁的杨刚是典型的新疆“兵二代”,曾任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新疆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被认为是新疆实权人物。一审开庭时,检察机关指控杨刚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新疆金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蒙志鹏等单位和个人在获取开发项目、职务升迁等方面提供帮助。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4月至2012年下半年,杨刚利用其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党组书记、副厅长、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副主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产品经销、获取开发项目、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方面提供帮助。2008年2月至2013年8月,杨刚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他人价值1379万余元的财物。
杨刚1953年生于河北藁城,在新疆长大,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批干部的后代。杨刚的父亲杨兆才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之初的几任组织部部长之一,很早即参加革命,后随部队入疆。
杨刚上初中时家庭遭遇不幸,父亲杨兆才在“文革”中遇难。1969年初中毕业后,杨刚被下放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150团接受再教育五六年。直到1975年前后,父亲杨兆才得以“落实政策”,杨刚被调到新疆铁工局三团参加南疆铁路修建,其间担任测量员、团委副书记、组织干事、保卫干事。
文革后高考恢复的第二年,杨刚考入新疆大学政治系学习政治理论专业。据其同系学弟回忆,杨刚在校期间非常活跃,被推选为系学生会主席,此时结识的多位“兵二代”,日后成为了杨刚在政界重要的人脉资源。1982年,大学毕业后杨刚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1985年,年仅32岁的杨刚成为兵团团委副书记,新疆当时最年轻的厅级干部。杨刚在这一职位任职5年,其间还在中央党校研究生班在职学习三年。
知情人士透露,杨刚的升迁速度非常快,与他父亲积累下的人脉资源和他自己开拓的“兵二代”资源紧密相关。杨刚的哥哥、弟弟也相继进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干部系统。
1991年,杨刚到兵团农八师担任了10个月的副师长,随后担任了两年共青团新疆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党组书记。据曾与杨刚有过交道的新疆人士介绍,杨刚为人“仗义”,工作上“果断干脆”,曾亲自带队参与边疆维稳。
1993年,吐鲁番地委书记因急病脱岗,杨刚抓住了这个抢手的机会,出任吐鲁番地委副书记,1994年至1997年,转正任吐鲁番地委书记。杨刚将石河子的城市化建设和“国营农场”模式复制到吐鲁番,吐鲁番的城镇化和农业规模化发展迅速,赢得新疆和建设兵团高层的肯定。1997年,杨刚晋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人事厅党组书记、副厅长,自治区编办主任。法院公布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的时间段,正是从1998年4月自治区人事厅党组书记、副厅长任上开始。
1999年11月,杨刚任职乌鲁木齐市委书记,直至2006年11月卸任。七年间,杨刚以国企改革、发展民营企业以及推定城市扩张为施政重点。2006底,杨刚出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党委党校校长,次年任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并成为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在掌握新疆地区实权的十余年间,杨刚曾力推“城市北扩、东延西进”工程,其中包括对雅玛里克山、红光山、雪莲山、骑马山等荒山进行绿化及开发,以及对位于城区内的六道湾等采煤塌陷区进行改造利用。为吸引社会投资开发利用荒山,乌鲁木齐市事实上实行了“零地价”政策。(参见财新网报道《事涉乌市城市改造 杨刚案发地产腐败》)。据乌市国土资源局的人士评价,“由于规划、审批、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缺位,还有领导批条导致的混乱,使得地产商钻了很多空子,权力寻租也出现了”。
一方面“零地价”出让使得荒山绿化工程成了地产商跑马圈地的大好机会,另一方面,权力高度集中在杨刚手里。“有时候是直接批,有时候会开会。”一位参与过荒山绿化工程的地产商透露说,“即使开会,之前大家都是通过气的,只要杨刚同意了,承包的人跟大家一说,开会就是走程序,分散责任的事了。”
2010年12月,新疆“七五”事件事件发生一年多之后,杨刚从新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任上离疆赴京,担任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2013年3月,杨刚履新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这一时间点也是法院判决中杨刚利用职务为他人提供便利、收取他人贿赂的终点。
2013年12月2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在杨刚落马之前的半年,新疆地产界已风声鹤唳。多位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的介绍,在2002年后杨刚主导的乌鲁木齐市荒山绿化工程中,乌市多家地产商涉及对杨刚进行商业贿赂和利益输送,2013年年中后,有近十位地产商相继被调查。亦有多方信源指出,杨刚的亲属利用其权势影响,染指新疆的旅游和房地产开发领域。
上述人士还透露,身居要职的杨刚引起的争议很大,他非常“强势”,常常表现得很“独断”,打击异己,有在工作上与其意见不合的下属被调至闲职。
2014年7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杨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决定给予杨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称,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刚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5年7月28日,最高检察院发布消息,杨刚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消息称,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11月12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刚受贿案一审开庭。杨刚被指控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379万余元,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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