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今起全市交流轮岗
[摘要]每年涉及2190名教师,无特殊原因拒不交流者或降职。
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有严重疾病等,可暂不交流
今后佛山每年将有超过2190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将在五区各校间轮岗。记者昨日从佛山市教育局获悉,教师交流将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于符合条件无特殊原因拒不交流的校长、教师等,将降职或低聘一级,3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及晋升高一级职称资格。
同一学校任教满9年
必须交流
根据省教育厅等联合相关部门下发的教师交流轮岗意见,佛山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佛山市进一步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明确了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每届任期一般不少于3年),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必须交流。
市教育局人事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市内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将不低于教师总数的5%,城区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目前全市小学、初中等基础教育在编教师有43800人,这意味着今后每年佛山将有超过2190名教师在各校间进行交流。
市教育局表示,力争在3至5年内实现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预计到明年,可以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师资配置初步均衡,城镇之间师资配置差距逐步缩小,而到2020年,将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基本均衡。
孕期哺乳期教师
暂不纳入范围
据悉,今后各校将根据方案推荐拟交流轮岗人员名单,交由各区教育局统筹调配。为鼓励教师在学校间的交流,方案还加大奖惩力度。对于交流时间连续满3年且表现突出的教师,可以优先聘用,优先评优。
而对于符合交流条件无特殊原因拒不交流的校长、副校长、学校中层干部、教师,今后将要降职或低聘一级,且3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及晋升高一级职称资格。同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工作,将纳入五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而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有严重疾病并经区教育局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等情况教师,可以暂不纳入交流对象范围 ,但 延迟时间不超过3年。而具有区级以上支教经历的教师可以暂缓交流。
此外,教师交流除了在公办学校间流动外,也允许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流动,“华英中学有一名副校长,在学校任期满了3届9年,今年就调到桂城二中担任校长。”相关负责人表示。
轮岗对象
●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每届任期一般不少于3年)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
●新分配或市外调入城区教师:年满3年,未到非城区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服务;
●城区教师:无3年以上非城区学校或2所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但获得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
关注
家长担忧优质师资流失 教育局声明不影响教学
有家长担心,教师交流增多后,会导致部分学校优质师资流失。对此,佛山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此次校长、教师交流方案中考虑到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教学的大前提下,将教师交流的比例仅定在教师总数5%,而城区、优质学校每年教师轮岗交流的比例仅占其中的10%,因此影响并不大,并且这些优秀教师在结束交流后将会回到原校执教。”
该负责人称,交流轮岗是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从一所学校交流到另一所学校工作,原则上不涉及教师人事关系的调动。此外,教师交流将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交流工作。重点鼓励城区学校的名师、骨干教师和校长,向非城区学校、民办学校、相对薄弱学校流动,指导这些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对于近片区内两所比较近的学校,还可以采取一个老师同时上两个学校课程的“走教型”交流方式,解决部分学校音体美等学科教室的结构性岗位空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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