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业大赛优秀创业项目可获资助
创业大赛优秀创业项目可获资助
在国家部委主办的国家级创业大赛或省直有关部门主办的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我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配套资助。同一创业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省创业大赛前三名的,不重复资助,标准从高。在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并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可给予一定额度资助。
《意见》还明确了初创企业范围,包括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明确了享受各类创业补贴政策的自主创业人员范围,范围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5年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以及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在毕业年度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明确市、区(新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按职能分工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一站式”创业服务。
哪些企业属初创企业?
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享受各类创业补贴政策的自主创业人员范围?
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5年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以及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在毕业年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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