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谈守纪律:没有“特殊党员” 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治生态污浊,从政环境就恶劣;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习近平总书记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基点,围绕领导干部“如何讲规矩、守纪律”这一主题,多次在不同的场合发表重要论述,强调领导干部要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要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员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
——2012年11月16日《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就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
——2013年1月22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严肃的党内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013年6月28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要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各种方式的党内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都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坚决反对党内生活中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
——2013年9月23日至25日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
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我们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
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都非常重要,必须严格执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的问题,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2014年1月14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需要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来规制和引导。各级党组织都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努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成就大小,都必须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2014年5月9日在指导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领导干部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要严肃纲纪、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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