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公司利用P2P虚构标的 4个月非法吸储超千万
深圳一金融公司利用P2P网贷平台发布虚假借贷信息,4个月非法吸储上千万元。警方提醒,P2P贷款有风险,需谨慎!
7月13日,深圳宝安凤凰派出所携同经侦大队通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讯问,嫌疑人刘某龙等4人对其利用P2P网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供认不讳。
其中,刘某龙是法人代表兼董事长,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刘某银是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资金周转及工资发放;柏某梅是副总经理,负责与投资人接洽及客户维护工作;蒋某红是业务总监,负责公司的贷款业务。
构建P2P网贷平台推广发布借贷信息
据刘某龙称,他原来在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上班,利用期间积累的一些客户资源,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单独“创业”,创办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构建P2P网贷平台推广发布借贷信息。
该公司承诺支付投资者17%到20%的收益,但有投资意向的客户将投资款通过第三方“国付通”支付平台转到该公司账户时,该公司又将该笔投资款转到刘某龙个人银行账号。而刘某龙再将自己账户内的钱,以24%至36%不等的高额利息贷给借款人,从中赚取利息差,以此牟利。
部分借贷标的为虚构
为了短期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该公司发布部分虚构借贷标的,因为标的不够,公司网站首页的6个标的有4个是假的,资料是以前帮客户办理贷款时带走并上传到公司网站首页;同时,通过员工及线下熟人、朋友,QQ群、微信等信息推广手段收揽客户,从2015年3月至今已吸收注册会员700余人,实际投资者近200人,涉案金额达1100余万元。
同时,嫌疑人还交代,当资金到期回收一旦出现问题,只能以其它极端方式追讨,如果资金没有及时回笼,资金链出现断裂,投资者的资金没有任何保障。目前,刘某龙等4名嫌疑人均被深圳宝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千万不要轻易地被一些以“P2P”形式的网络金融服务所承诺的高回报所吸引,不要因贪图小利而作尝试,因为一不小心就会跌入骗子设下的陷阱。
P2P是什么意思
P2P就是英文 Peer to Peer 的缩写。比较书面的翻译的是对等网络。一般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只要是对等的关系,如同伴,同事,朋友等,那你就可以这样的理解为朋友到朋友,朋友之间等。
P2P贷款
P2P贷款是近几年流行起来的,在国内这几年发展迅速。通俗地讲就是,有钱的投资者通过P2P贷款平台将自己的资金投资过去,由P2P贷款平台将钱贷款给需要用钱的人。然后投资者获取高额的利息收入,而P2P贷款平台的那一方获取少量的收益和管理费。
P2P贷款有风险吗
从理性上来说,P2P贷款平台本身就属于一种金融的投资方式。投资自然就有风险了。加上这一块的监管难度很大,同时,P2P贷款平台的公司和担保公司现在是特别多,鱼龙混杂,并且投资者把钱借出去,万一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等也是存在的。因此,一定要谨慎处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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