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自建房太不安全
农民腰包鼓后都兴建房,加之国家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农村自建新房现象十分普遍。与此同时,由自建房屋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也逐渐增多。2012年至今,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64件,且赔偿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该类案件受害人基本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发生事故后给家庭带来严重影响。
农民自建房安全事故高发,既有相关部门监管缺漏,也有农民安全意识的缺乏。目前,农民要自建房屋,首先要向集体申请,最后由国土管理部门对建房占用土地是否合法进行审核批准。但对农民自建房屋是否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是否符合安全施工标准及施工安全责任,由谁来监管,怎样监管,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可谓空白一片。
另外,农民在建房过程中,普遍存在 亲帮亲、邻帮邻 现象,大家都是农民,从未接受过任何安全培训,很多人都是自己设计图纸,有的甚至连图纸都没有,仅凭建房者和施工者自身经验施工,安全意识淡薄。他们中有些连十分简单的安全操作知识都不具备,在施工过程中无任何安全防护设施,既没有设置安全网,也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滑鞋,且施工设备陈旧,这些都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概率。
笔者认为,要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国土资源部门应严格农村自建房报批审查管理,并将有无图纸设计、施工人员有无资质等纳入审查范围,及时发现纠正施工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行为,保障农民安全建房。或者可以在各乡镇成立专门的房屋建设安全监理机构,在各村设立安全员,专门负责对建房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监管。
与此同时,针对当前农民自建房屋安全事故频发而又赔偿困难的情况,应积极引导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样,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可以及时通过保险公司得到一定的补偿,以避免因发生事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也可以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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