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买通银行员工借口贴息存款盗取9505万元(3)
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 尹中立:
银行应该说是不能够提出这样一个疑问的。银行它肯定会知道。
董倩:
就它一定会知道的?
尹中立:
对。
董倩:
但是我们看,然后有一个情况是什么呢?就是事实上银行就是没知道,因为如果它要知道的话,它也不可能说是42次进行了这样的操作,不到公安机关介入,那么他们还不会去过问,那就是说明银行没知道。那为什么应该知道没有知道,我们不是公安机关,我们没法作出侦破。我们就通过您的专业知识给我们作出一个常理上,还有一个常识上的分析,这是为什么?
尹中利:
如果说有可能的话,就是说银行内部的风险管控的措施存在着严重的漏洞。
比如说客户在转帐的过程当中,他实际上应该要进行签字的,没有客户的签字,实际上银行内部的帐是做不平的,但是在我们前面看到的视频的节目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是银行的内部的人员的操作,和外面的这个储户的这种存款,实际上他们做了两件事情,客户以为是自己是在存款,但是在存款的同时,银行内部的这种操作就把钱悄悄的转走了。所以说,它内部的控制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的,因为从银行的专业的风控的措施来看,大额的这种转帐实际上要经过两道程序的,第一道程序是柜员的授权,也就是说,单个一个人是没有办法把一笔大额的存款转走的。除此之外,后台还有一些分工的措施,远程实时监控在跟踪这些大额的操作是不是违规,所以说这个银行它不可能,只要在这银行机器里面转走的钱,银行是不可能不知道的。
董倩:
尹先生,我们之所以问您这个问题,是因为最近不仅仅在杭州这个银行发生了这件事情,在全国各地,有不只这一家,有更多的银行发生这样的事情。那么有些银行说这是员工,这是内鬼,这是他个人行为,跟我银行没有关系。如果银行出现了这样的一种说辞,您认为讲不讲得通?我可不可以把它看作这是一个个人的行为,而不是银行的行为?
尹中立:
是,我看到了很多类似的报道,都是推到银行职员个人的头上去。我觉得在银行的这个工作场所,在工作时间,银行职员发生的这些行为,应该说银行应该要承担责任的。所以推到职员个人身上,认为他们是违规操作,或者是说他们个人的行为导致一些不当的这种后果,这是站不住脚的。
董倩:
那还有一个问题,那么这是在这个杭州的这个联合银行的案子里面,这是这位姓祝的业务员她一个人经手了42次,那么有人就说,她一个人能不能完成这么一系列复杂的操作?就您说的,她有几道关要把?她一个人能不能完成?或者换句话说,是不是银行还有更多的人参与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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