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公款送礼案重审:被告称曾送皮画给朱明国(5)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本次重审,检方增加一项指控罪名 挪用公款,就与上述的武志忠案有关。据悉,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将一块15亩土地划拨给研究院,用于新建办公楼及职工宿舍。杜文称,在不知情情况下,武的妻子借用另一家房地产公司名义投标,研究院1420万元财政经费转至其名下。他知道情况后向相关领导作了汇报,但检方指控杜文参与了这一违法行为。
杜文的妻子称,2010年5月4日,武还向公安举报杜文非法持有枪支,而这把枪是武送给杜文的,她认为这是设局陷害。
毁证疑云
本次庭审中,杜文的辩护人王甫、徐昕坚持为其做无罪辩护。
王甫律师认为,杜文首先非国家公职人员,不是贪污罪的主体;即使其受托于政府机关从事公务,要认定贪污罪也得有一个前提 涉及管理国家财产的公务活动合法。而本案中,办案经费的审批即使在政府机关决策层面合法,但到了武志忠执行这一层面,公务变成 送礼 ,已经构成违法行为。
而杜文则自己辩称,如果检方指控自己贪污了第一次送礼的80万公款,就该查明到底哪笔钱未送出去,且收礼人是谁,他们能否证明本该收到却没有收到礼金。但事实上没有。
据悉,该案本该12月11日开庭重审,但当天,辩护人以公诉人涉嫌销毁录音证据为由,申请其回避。杜文称,他曾有一段关键录音被检察机关删除。在他的描述中,这段录音记载了自治区政府秘书长当着他的面,打电话给上述公安厅官员,让其放心去协助办理到北京送礼事宜的情况。但在案件侦查阶段,杜文通过U盘将包括这段录音在内的三段录音拷给公诉人,但这个证据后来不见了。
在庭上,公诉人解释称,他并没有毁灭证据。U盘内容拷到单位电脑后,遇到电脑故障,录音丢失。但后来经过司法技术部门的数据恢复,基本内容都找了回来。但杜文坚称,最关键的录音还是没了,这段录音里含有公款送礼的决策人、执行人、收礼人信息。 一听,就能证明我无罪了。
王甫律师也认为,数据并没有得到全部恢复,且被告人存储证据的三台电脑中,重要文件夹均遭到修改。为此,他向法院申请鉴定电脑删除记录时间及已恢复录音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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