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城市规模划分调整为五类七档 增设超大城市
中国政府网今天公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我国原来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调整,将城市规模划分调整为五类七档,并增设超大城市。
专家分析称,调整后,未来超大城市建设的标准可能会有提高,比如城市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
调整后的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与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相比,新标准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
中山大学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教授魏清泉对南都记者表示,过去我国城市主要划分为大中小三类,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目前这种三级划分方式与我国城市发展明显脱节。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越来越多,1000万人口的城市在国际上都很少,在国外这么多人口已经可以是一个国家了。这种特大城市对城市面积、交通、人口容量的需求都与一百万、两百万或者五百万人口规模的城市不一样。
城市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像这种超过1000万人口的超级城市只能是发展水平达到国际化水准才能生存下来,比如北京、上海、广州这类城市。这类城市对城市建设要求也很高,但是以前我国对大中小城市建设的标准区别不大。现在把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单独划分出来,有利于更好的建设。
魏清泉认为,未来超大城市建设的标准可能会有调整,比如城市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
此前的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国务院批复的《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简称《意见》)。在《意见》中,发改委表示,要研究提出城市规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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