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二拆四杨秀宇案宣判:获刑4年罚金15万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1月18日消息,18日,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杨秀宇(网名 立二拆四 ,为尔玛天仙法定代表人)、卢梅(尔玛天仙媒介部主管)非法经营一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宣判。杨秀宇获刑4年,罚金15万元。
法院认定,尔玛天仙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有偿提供删除信息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531200元。具体事实中,杨秀宇以危机公关等名义,帮知名公司有偿删帖,帮三家知名公司有偿炒作, 僧人船震 干爹带我888万欧洲看奥运会 均由其一手炮制。尔玛互动自2012年5月至2013年,为一家知名医药公司有偿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收取删除费用220200元。
法院判决杨秀宇等非法经营案四被告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杨秀宇一审获刑4年,罚金15万元;卢梅一审获刑1年半,罚金3万元;尔玛天仙公司被判罚金50万元;尔玛互动公司被判罚金20万元。杨秀宇表示接受法庭判决、卢梅明确表示不上诉,两公司当庭均表示回去考虑。
据南方周末网报道,2013年8月,北京警方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一举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 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 秦火火 ,男,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尔玛公司员工)、杨秀宇(网名 立二拆四 ,男,40岁,吉林省白山市七道江镇人,系尔玛公司创办人)及公司其他4名成员。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秦、杨等人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如利用 郭美美个人炫富事件 蓄意炒作,编造了一些地方公务员被要求必须向红十字会捐款的谣言,恶意攻击中国的慈善救援制度,并将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民众作为攻击对象,恶意造谣抹黑中伤。
2014年4月17日,秦志晖(网名 秦火火 )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
2014年8月14日,杨秀宇和他曾经的下属卢梅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审,二人都被检方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新浪编辑帮 立二拆四 推荐视频获刑
不久前,与 立二拆四 案有关的原新浪网视频编辑吴俊等人也已获刑。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014年11月14日,原新浪网视频编辑吴俊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退缴的5.2万元,其中50100元予以没收,其余发还吴俊。
根据检方指控,2010年11月至2013年8月间,吴俊多次接受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委托,利用其担任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视频编辑的职务便利,为上述两家公司在新浪网推荐、发布视频,并收受上述二公司给付的50100元。吴俊后被查获归案。
同日,同样受 立二拆四 案牵连,北京同科创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科被朝阳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处罚金1万。
朝阳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赵玉科在2010年10月至2013年8月间,以营利为目的,接受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委托,有偿删帖并收取删帖费用7万余元,犯非法经营罪。法院一审判处赵玉科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后,吴俊、赵玉科均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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