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免息期投资P2P的三个风险
如果你有一张50000元额度的信用卡,在支持信用卡投资的P2P平台上直接用于短期债权或者可转让债权的投资(流动性高,可在短期内及时变现),假设这家P2P平台的收益为18%(行业平均收益),在信用卡大约50天的免息期到时,把50000元本金还进信用卡,你共可获得利息收益1250元,并且可以循环操作。
信用卡免息期简单来说就是从本月信用卡账单记账截止日后的第二天开始(这天刷卡算到下个月的账单)到信用卡最后还款日(一般每个银行还会在这天的基础上宽限个1到2天)之间的时间差,各个银行不尽相同,但大都在49到55天之间。
真有这么好的事情吗?信用卡投资P2P的风险在哪里?
首先是个人信用风险。
你以为你用信用卡投资P2P,银行不知道?所有的信用卡交易行为都在银行的监控之下。通过资金流向、使用额度等信息,银行会对一些交易产生警觉。
比如使用信用卡投资P2P的投资人会在记账起始日几乎使用完信用卡全部的额度,资金使用在同一个地方,并且每个月规律性地如此操作。
目前来说,监控到此类行为的银行重则会直接认定为恶意信用卡套现,停止该用户的信用卡并发出警告,轻则会采用逐步降低用户额度的方式来变相 惩罚 。
但是不管银行采取哪种方式,信用卡的系列状态和使用情况都会在央行征信中心留下无法抹去的记录。
其次是行业系统性风险。
换句话说,信用卡投资P2P的行为变相地使较高的P2P行业的投资风险入侵至银行业。
对银行来说,使用信用卡在P2P平台上投资的行为额外发生了一次借贷关系,也就是P2P投资人成为了银行的借款人,投的是原本银行的钱。
因此如果P2P上的债权发生风险,先是P2P平台无法归还投资者本金和利息,然后信用卡持卡人收不回借款。到了还款日如果信用卡持有人无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归还,最后就会发生P2P 投资人跑路 的情况,让银行遭受损失。
诸如此类的行为一旦规模化,或许会给银行带来系统性风险。
最后就是法律风险。
事实上利用信用卡投资P2P的本质是使用信用卡套现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规定,通过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1万元以上),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所谓 恶意透支 ,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因此,当使用信用卡投资P2P的投资人不能足额、按时归还信用卡限额,如果被认定为 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 或 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 、 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时,投资人便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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