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打工男疑姐夫与妻有染 捅死后再自首
怀疑姐夫张某和自己的妻子有染,男子一刀捅死了姐夫。昨天,被告人阿文被控故意伤害罪,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照阿文的说法,他和唐某2008年结婚,当时在广西与姐姐、姐夫住在一起。 2012年我和老婆来到中山,姐夫也跟来。但是他来了不找我,只找我老婆。 公诉人称,今年4月30日晚上10时许,唐某与张某见面后,张某开车把她送回古镇的出租屋。阿文看见后,从出租屋里拿出一把水果刀走下楼,持刀捅刺张某左胸部一刀,然后就回去了。张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抢救,经救治无效死亡。次日,阿文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在庭审中,阿文称,案发当晚11点左右, 因为怀疑姐夫张某在楼下,他曾经说想杀了我,我担心会打架,于是出门前把水果刀放在了口袋里 ,下楼一开门阿文就看到张某的车停在那里, 他开门下来,在衣服里掏东西好像要伤害我。于是我跑上前,捅了他一刀就上楼了。
公诉人问阿文,唐某与张某是否有男女关系,阿文回答说不是。而对于这一点,家人都只是怀疑,但没有证据。唐某的口供称她和张某没有不正当关系,但是阿文的姐姐却咬定两人有不正当关系。
法庭上,被告人阿文的辩护人认为,阿文的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假想防卫,请法庭从宽处罚。公诉人认为,即使存在假想防卫也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现有证据能够排除阿文存在假想防卫,本案与一般突发性故意伤害犯罪有所区别,双方之前有过冲突,阿文持刀捅刺被害人是有起因,其故意伤害是有动机的。综上故意伤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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