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盗取信用卡信息应聘超市收银员
一大学毕业生与他人合谋,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应聘到上海一超市当收银员,之后复制顾客信用卡信息、偷记密码,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提现、转账顾客资金共计9.5万元。7月3日,安阳市龙安区法院审结此案,法院认定被告徐刚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半,处罚金6万元。
被告徐刚是家里独子,大学本科毕业后就职于广州某公司,但从小就沉溺于网络游戏的他,购买游戏装备的大量开销,使他的生活捉襟见肘。
在一次QQ聊天时,他无意中结识了一个叫张利民的网友,两人感慨了一番工作难找、薪水不高之后,在商议如何挣钱时,二人对盗制信用卡诈骗一事一拍即合。随后,两人进行了明确分工。
2013年5月,徐刚带上假证件,来到上海一家超市应聘收银员。上岗后,徐刚利用其超市收银员身份,趁顾客不注意,以最快的速度用准备好的读卡器盗取顾客信用卡信息,并偷偷记住密码,于每天晚上下班后,把盗取的信用卡信息和密码交给同伙张利民。
在上海待的二十几天时间里,二人采集了顾客十多张信用卡信息,张利民便把这些信息资料交给别人,用专门的设备很轻松复制出多张伪卡。
为安全起见,两人经商议决定,去外地作案。2013年9月18日晚9点左右,徐刚带着其中一张伪卡,乘车从广州来到陕西境内,在ATM自动取款机上,分两次提现3.5万元。然后途经太原、新乡、鹤壁等地,于20日晚上11点多辗转来到安阳。
人生地不熟的徐刚乘坐出租车,行至文明大道中国银行安阳分行一ATM取款机附近下车。在用鸭舌帽、口罩、墨镜等物品进行伪装后,从伪卡转走4万元,又提现2万元。本想再多取2万元,但由于一张信用卡当天提现最多2万元,徐刚只能等凌晨以后再取。就在他等待的时候,看到路边有夜间巡逻的警车驶过。警察看他装束特殊,加之徐刚心虚想跑,结果钱没取成,被民警抓获。
龙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徐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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