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处罚不算 一事多罚
三次处罚不算 一事多罚
据悉,去年12月国家版权局向快播公司发出《著作权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25万元处罚。今年6月26日,备受关注的2.6亿元快播案最终罚单敲定,快播公司因为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了2.6亿元的罚单,而今,快播还被吊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于快播公司的处罚是否重复?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翔给出否定答案,认为这不违反 一事不二罚 的原则。去年国家版权主管部门处罚的25万元,是按照没有查实非法经营额的处罚标准。而2.6亿元的罚款是根据查实的其持续侵权的非法经营额8671.6万元的3倍作出的。此次被吊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因为快播公司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布、传播含有淫秽、色情内容信息的条款,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缴罚款、整改或可重生
如今,快播面临两大 生死劫 。对于2.6亿元罚款,快播公司可在6月26日罚单生效的60日内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对被吊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近日,有媒体透露上市公司湘鄂情正在密谋收购快播。对此,潘翔律师认为假如该消息属实,湘鄂情应该是打算将快播纳入其拟转型经营的网络新媒体业务领域,但被吊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可能会对收购意向浇上一桶凉水,因为快播不能再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这种 壳资源 也相应贬值。当然也不能忽略,快播的视频技术还有价值。
快播还能挺住吗?网眼八分斋认为如果快播公司能缴清2.6亿元罚款,进行整改和转型到正版、正当的视频传播服务的,可能还会有重生的希望。
潘翔律师认为,如果快播不缴纳2.6亿元的罚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届时若快播公司丧失清偿债务能力,又没有战略投资者对其投资重组的,快播恐怕只能清算和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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