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卖淫后丢手机 谎称被强奸敲诈事发深圳龙华新区
女子卖淫后,在路上丢失手机,认为这次 买卖 划不来,于是举报嫖客强奸,之后被警察叔叔查明,真是 哪壶不开提哪壶 啊。
女子卖淫交易完成后觉得自己亏大了,本想弥补下受伤的小心灵,结果 维权 方法似乎不当,彻底亏大发了。
惊奇
女子卖淫一次赚得500元,结果回程时不小心把手机丢了,想想这一趟行程得不偿失,就打电话报警谎称被强奸。
6月16日10时21分,龙华公安分局接市局110转来罗小姐报警称:其于当日6时30分在罗湖向西村见网友,与一外籍男子见面后,一同乘车抵达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万科金域华府小区一房间,在房内被该男子强奸。接报后,龙华公安分局情指中心立即指令民治派出所出警处置。
经查,报警人罗小姐(女,17岁,广东信宜人)于16日凌晨通过他人介绍招嫖的方式,与一名外籍男子(47岁)在罗湖区向西村见面。双方见面后谈好以人民币500元的价格发生一次性关系。该外籍男子当场交付嫖资后,将罗小姐带至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万科金域华府小区住所内,二人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后该外籍男子要求再发生一次性关系遭到拒绝。罗小姐随即离开。罗小姐在打车回家途中,发现自己的小米手机丢失,想到自己被一外国男子 折腾 一个小时才得500元,觉得气愤不平便打电话报警称被强奸。
目前,二人已在民治派出所接受调查,据龙华警方介绍,该男女二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均被处以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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