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免征3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包括堤围防护费
广东本月起免征3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 预计明年企业可少交23亿元,省级收入仅余诉讼费、排污收费、车辆通行费、水资源费4项不免征。
广东本月起免征3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 预计明年企业可少交23亿元
省级收入仅余诉讼费、排污收费、车辆通行费、水资源费4项不免征;
5月1日~14日已征收入库的免征项目费用,正研究相应处理办法;
今年在广州开发区、深圳福田区和创业领域实行行政管理零收费探索。
本报讯 (记者耿旭静、何颖思)广东本月起免征3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明年免征额将达到23.16亿元。昨天, 广东省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 系列主题首场新闻发布会召开,广东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领导介绍了《关于免征中央、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方案》有关政策内容和具体措施。
3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免征
据广东省财政厅林楚欣副厅长介绍,近期政府出台了稳定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财政政策措施,其中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就是免征部分中央和省设立的涉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省政府决定自今年5月14日起,对全省范围内所有企业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
目前广东省正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中央设立的185项及省设立的35项。其中中央和省级设立的43项涉企收费有省级收入,纳入免征省级收入研究范围内的项目中,考虑到诉讼费、排污收费、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水资源费等4项收费属于法律规定不能免征或实际操作中难于落实,因此以上4项收费本次不免征省级收入,其余39项中央和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全部免征。至此,中央设立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除以上不宜免征的4项收费外,其余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全部免征;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也全部免征。
采取措施防止出现 省免市县不落实 现象
据测算,实施免征政策后,2014年4~12月、2015年全年免征省级收入的免征额分别为15.44亿元、23.16亿元,合计38.6亿元。实施免征政策后,省财政厅按不超过2012~2013年保障经费实际支出平均水平以及坚持厉行节约、控制行政成本的原则逐项研究核减后,相应安排2014年5~12月、2015年全年需省级财政保障资金,2015年以后年度省级财政保障情况在编报年度预算时另行研究。各执收单位不能因免征收费而影响正常履行职责和正常工作。
据林楚欣介绍,广东还将采取措施防止出现 省免市县不落实 、中间截留收入的现象,确保所有企业享受收费免征政策。
财政厅将联合省发改委召开各执收单位会议,研究出台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具体操作办法,包括按项目的收费收入各级分成比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核定免征省级收入后的收费标准及金额并向社会公布,更换执收单位收费许可证,研究2014年5月1日起至政策出台前已征收入库的列入免征省级收入范围涉企收费收入的处理办法等。
新收费标准出台后,12358全天24小时接受社会投诉,对不按新的标准执行收费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广州堤围防护费减半已受惠
据悉,堤围防护费的10%进省级收入,另外90%进市县财政。据了解,堤围防护费是广州市收费金额最大的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占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的30%以上,不少企业对此颇有怨言。一旦堤围防护费省级收入免征,意味着很多市县的企业可以少缴纳10%的堤围防护费。不过在广州市堤围防护费早就提前给予了很大优惠,优惠幅度远高于10%的免征额。
从今年2月起,堤围防护费就按市有关部门2010年规定的各类征收标准下调50%,对单个企业按500万元定额封顶,对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和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12年度全市堤围防护费征收总额是33.94亿元,下月改革之后预计将只征收15.21亿元,也就是说可以减轻企业负担约18.73亿元,减负比例达到55.19%。
据悉,广州市从2月1日起已经减半征收堤围防护费,堤围防护费费率由原来的一般企业1%。、外资企业0.9%。、专业批发企业0.5%。、外贸企业0.3%。,相应调整为一般企业0.5%。、外资企业0.45%。、专业批发企业0.25%。、外贸企业0.15%。。
市县是否免征堤围防护费不搞一刀切
●对堤围防护费,除免征省级收入外,市、县是否免征不搞 一刀切 ,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市地方收入与省级收入同步免征,具体由各市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对没有同步免征地方收入的市,堤围防护费按现行征收标准下调20%,对不能按营业额计征的个体工商户及月营业额2万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免征;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可以实行 封顶 征收政策。
广东未来将实现行政管理 零收费
据悉,广东行政事业性收费占全省公共收入的比重不高,以2013年为例,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是400亿元左右,占广东省公共财政收入6%。其中涉企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0亿元左右,占比2.5%。
据省发改委副主任吴维保透露,免征中央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是广东省轻费减负新的开始。收费改革的目标是行政事业 零收费 ,也就是不收费。实现这个目标的途径是动态管理,也就是对现在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目前的基本静态的管理变为动态管理。为此,去年已经经过一年的论证,提出了建立收费评估制度的设想,对每一项收费,收费项目是否需要保留,收费标准是否需要调整,收费时限是否需要重新设定,收费范围是否需要修正,收费方式是否完善,收费主体是否需要进行变更,每年进行一次评估,一一做出结论。
今年广东初步决定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福田区和创业领域实行行政管理零收费的制度探索。
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一览表
中央设立涉企项目
矿产资源补偿费
土地登记费
征(土)地管理费
耕地开垦费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河道采砂管理费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堤围防护费)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国内植物检疫费
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
检验检测费
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
卫生监测费
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医疗事故鉴定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检验)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含审查费)
计量收费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
环境监测服务费
森林植物检疫费
GMP认证费
GSP认证费
药品检验费
医疗器械、制药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海洋废弃物收费
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
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测绘仪器检测收费
省设立涉企项目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费
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
劳动合同文本费
铁路护路联防费
职业病诊断及鉴定费
水土保持补偿费
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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