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现有地方债务超3500亿元 一年增18.7%
广州地方债务一年增长约18.7%,如何管好政府债务?广州 两会 将于下周一召开。民盟广州市委员会拟提交的提案建议,将地方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地方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正确定位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严格项目管理,实施第三方评价,把债务指标纳入党政干部考核评价的范围,严格对各类盲目借债和违规举债行为进行问责。
上月举行的广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三次会议透露,广州现有政府债务超过3500亿元,力争至2016年化解60%存量债务。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广州全市政府性债务2865亿元,暂付款等隐性债务696亿元,合计共3561亿元,一年付息约220亿元。其中,市本级2500亿元,区(县级市)一级1061亿元。财政还本付息负担比较重,债务率、偿债率等风险预警指标接近警戒线。一年间,广州地方债务增长约18.7%。
审计披露,在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闲置半年(含半年)以上资金共10.05亿元,资金闲置期间累积支付利息高达0.41亿元。
民盟广州市委的提案提出,目前缺乏对区地方政府债务的有效管理。广州建立了针对市本级政府债务资金的管理办法,但未将区级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纳入其中。
提案建议,加强对区地方债务的监管,将区地方债务纳入全市统一管理范畴。进一步平衡好市、区两级政府的人权、事权与财权,积极促进分税体制改革,明确地方政府官员责任制和问责问罪制,把债务指标纳入党政干部考核评价的范围,严格对各类盲目借债和违规举债行为进行问责。建议定期对区进行财政核查和监督检查,并建立长期监督机制,杜绝滋生潜在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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