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楼房擅自住改商 按日处罚每平米50元
以后住改商将受到严厉约束,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改为 按日处罚 。
■以后住改商将受到严厉约束,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改为 按日处罚 。(资料图,图文无关) 王翔/摄
《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第一次审议,提出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 按日处罚 罚到改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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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 占文平 董芳
100平方米的房子如果擅自 住改商 ,每天或面临5000元的罚款,罚到改正为止。昨日,《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接受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一审稿对擅自改变建筑物及建设单位不公示施工许可等行为改为 按日处罚 。
规委会中政府部门代表不能超过半数
凡是上规委会讨论的,任何市民均可旁听& & 经过近8年探索,广州市规委会制度日渐成熟。本次由市政府提交的《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简称草案稿)中,将市规委会提升至地方性法规层面,赋予其法律地位。草案稿规定,城乡规划制定、修改和实施中的重大事项,须经市规委会讨论。
由市人大环资委提交的《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修改建议稿)》(简称建议稿)进一步细化规定:规划委员会委员应当体现广泛性,由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委员总数应当为单数,其中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人数应当超过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换而言之,来自政府部门代表不会超过半数。
建议稿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主动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公众和舆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市人民政府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其中应当包括上一年度规划委员会运行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情况,并接受监督。
擅自住改商 按日处罚
对于公众而言,最值得关注的是,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改为按日处罚。建议稿规定,竣工并经各项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改变整体或者局部用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报规划部门批准:(一)房屋权属登记中房屋用途变更的;(二)开展经营活动的;(三)改变外立面的;(四)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形式的。
未经批准改变 竣工并经各项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 的用途的,由城管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用途;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每日每平方米50元的罚款,直至改正为止。也即100平方米的房子擅自住改商,每天的处罚金额就高达5000元,第二天就达1万元……
一并执行 按日处罚 标准的还有不执行批后公示的。草案稿规定,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对外公布经规划部门监制的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接受社会监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未在施工现场对外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草案稿的处罚标准是 处5000元罚款 ,而建议稿则改为 处每日5000元罚款,直至改正为止 。
开发商违建不改暂停规划报批
针对违建行为,建议稿规定:对已作出的违法建设处罚决定未执行完毕的,或者已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立案但未作出违法建设处罚决定的违法建设行为的,规划部门可暂停办理其规划报批业务。
此外,建设工程竣工后应申请规划核实,未经规划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产权登记机关不得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工商、文化广电、卫生、公安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证照。未经规划核实而投入使用的,由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暂停办理该单位其他的规划许可手续直至该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完毕,并可由城管执法机关并处当地相当等级房屋市场价格1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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