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男子骑摩托车摸九名女子胸部 获刑3年
2013年1月,梁某灿在佛山三水白坭镇岗头村基围往解放沙路口路段,乘被害人陆某单独行走之际,用手摸了被害人陆某的胸部。
佛山男子梁某灿对指控没有异议,表示知错并请求法院轻判
新快报讯 记者陈荣炎 通讯员黄建烈 孙楠报道 佛山一名男子多次采取飞车袭胸的形式猥亵妇女,最终落入法网并被判刑三年。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佛山市三水区法院获悉,被告人梁某灿今年38岁,是佛山三水白坭人。2014年1月,检察机关向三水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梁某灿多次在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内,头戴安全盔,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以袭胸的方式猥亵多名妇女。
据检方指控,2013年1月,梁某灿在佛山三水白坭镇岗头村基围往解放沙路口路段,乘被害人陆某单独行走之际,用手摸了被害人陆某的胸部。2013年4月晚上8时,被告人梁某灿尾随驾驶摩托车的被害人梁某,至三水区白坭镇新生加油站侧边小路,趁被害人梁某减速靠边让道之际摸对方胸部。
检方称除上述两次之外,被告人梁某灿还曾对陈某、邓某等7名被害人实施了袭胸行为。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供了被害人陈某等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梁某灿的供述和辩解、伤情照片、视频截图等证据材料。
法庭上,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梁某灿不持异议,表示已经知错,请求法院从轻判处。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梁某灿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依法处以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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