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网上目前挂出24.13万份裁判文书
7月1日起,全省法院将迈出深化司法改革中的重要一步:逐步推进裁判文书全面上网。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截至2014年3月17日,全省法院已通过互联网公布文书24 .13万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陈华杰表示,坚持司法公开的方向完全正确,建设裁判文书上网等三大司法公开平台是适应新媒体时代发展的需要,让司法工作水平与时俱进,达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的需求。但这项工作也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逐步推进,循序渐进。
过去:传统方式公开被质疑
去年,伴随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成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最高法颁布出台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有4类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内容的裁判文书不能上网,以及以调解、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方式结案的民商事案件,生效裁判文书一般不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可不上网外,各地法院要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七日内传送至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对社会公布。随后,广东省高院出台落地规定《细则》,明确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法院内启动裁判文书上网。
相比这项硬性要求,过去广东省及全国其他地方法院的裁判文书的公开具有自主性和不均衡性。 省高院审管办主任廖万春说,过去裁判文书公开工作呈现出几个特点:一是地域性,珠三角发达地区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多,山区法院基于硬件条件和司法公开意识的差异,裁判文书上网较少。二是案件类型差异性,过去主要以典型案例的裁判文书公开为主。以有法制宣传意义,能给法律人士学习借鉴意义和社会公众关注高为选择条件公开。
为何如此?省高院相关工作人员坦言,最现实的问题就是硬件问题,比如部分山区法院至今仍然没有门户网。其次是各地法院都呈现出案多人少现象,推进裁判文书上网无疑是要加重法官工作量。还有就是部分法官对于裁判文书上网,抱着抵触的态度。比如由于法官队伍素质参差不起,曾经有法官将当事人名字写错的例子,担心文书上了网,会出 洋相 。
现在:减刑假释裁定文书预计下月网上公示
近年,广东省高院及各地方法院也在总结和反思司法公开工作中的一些不足。
比如张海案之后,减刑假释案件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省高院审监二庭副庭长江洪涛坦言,2010年时,广东省相关部门就出台了规定,要求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后公示, 可惜这种公示形式多过于实际:公示范围仅限于监狱内部,让罪犯互相监督,效果不足。
为此,广东省高院等相关部门针对减刑假释工作提出了司法公开的新举措:裁前公示、公开开庭及裁判结果公示等做法。比如裁前,要将符合提请减刑假释的人员名单挂到受理法院的官网上设专栏进行公示、然后收集意见。裁判文书依法送达后,要与裁前公示的案件对应形式上网公开裁判结果。对于裁判结果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依据的,法院将进行核查。经核查,法院原裁判有问题的,将依法提起再审,重新裁定。 如核查,提出异议的理由依据不成立的,则答复异议人做释法说明。 江洪涛解释。
今年年初,广东省高院官方网站首次公布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表》,其中包括733名因考核期间表现良好,荣获奖励,被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人员名单。江洪涛介绍,此前公示的733件减刑案件的裁判文书 预计5月份就可以上网。
建议:出台生效文书强制上网法规
如何监督裁判文书上网情况?省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广东高院确立了 双重 监督机制,上级法院和本级法院同时对裁判文书上网进行监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行测评,全省各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负责对本院立案、审判、执行和信息技术主管部门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进行测评,测评情况纳入单位、个人绩效考评范围。
此外,也有暨南大学法学专家认为,过去裁判文书公开一直推进不顺畅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我国法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属于业务指导关系,而非直接领导关系,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是最高法出台的一个工作要求, 虽然这个要求是以司法解释的名义推出的,但从法理上看,还需要进一步上升到立法的层面。 因此,他建议,立法机关应尽快出台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的强制性法规,让操作及监管工作有法律依据和保障。
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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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查到≠裁判文书没有公开
2013年11月27日,十八届三中全会过后,最高法召开的首个关于司法公开的全国性会议在深圳南山拉开序幕。虽然会议仅为期两天,但多名参加会议的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会议内容 实在 ,尤其对最高法院长周强提出要 勇于直面裁判文书全面公开后的 阵痛期 的一番话印象深刻。
阵痛 何在?南都记者通过采访省高院及多名地方法院相关负责人了解到,除法院工作量将增加外,虽然最高法的《规定》有提出文书不上网的要求和进行匿名处理的情况。但对于哪些属于国家秘密、哪些属于个人隐私,范围如何界定,相关规范文件中并无明确规定。而对一些离婚案件,当事人不愿意公开文书的,又将如何处理,这些都有待进一步规范。这将为法官在未来的实际工作中带来难题,甚至有可能遭到老百姓的质疑。
比如目前反腐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还有自己知道的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就想上网查查裁判文书有没上网,一看没有,就断言法院对外宣称 文书全部公开是骗人的。 有地方法官解释,裁判文书能不能挂到网上最高法有规定,能上网、应该上网的各地法院都会陆续上网。
今年以来,省高院及部分地方法院也已挂出备受关注的职务犯罪裁判文书,包括减刑假释人员裁定的公示。
裁判文书公开是一个过程。现在已经有一个主管部门在推动,现在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规定是清楚的,但是具体到操作层面,还是处于推进过程中,但是整个方向是往前进的。 广东高院立案一庭庭长陈润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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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正
对于法院的工作,老百姓最希望的是什么?我觉得是公正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陈华杰解释,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司法公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实体公正,指执法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民事和刑事等实体法的规定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其次是程序公正,包括公开,都指从立案到审理到判决等,有一套完整的法定程序。最后是法官的个人形象要公正廉洁,通情达理、既严格依法办案,又从实际出发,讲求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陈华杰说,三大公开可以强化监督,满足老百姓的知情权,监督防范法官暗箱操作。但是,并不是说司法公开到一定程度,司法公正就相应达到了一定的程度。无论传统公开方式还是当代借用新媒体的三大公开,公正始终是办案的核心和重心,所以,司法公开与司法公正并不是必然要成正比,司法公开不等于司法公正,但司法公开可以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正的水平。因此通过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来进一步提高司法公正水平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是司法工作水平与时俱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的需求,也是人民群众迫切希望进行的司法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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