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金融与网络特征并重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嘉兴分行副行长孙天宏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时认为,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应兼顾金融和网络特征,可以从六个方面入手。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穆怀朋表示,人民银行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有关意见。
就此话题,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嘉兴分行副行长孙天宏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时认为,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应兼顾金融和网络特征。
孙天宏认为,监管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
一是对开办互联网金融机构主体资格审查,银行股东从事的行业要稳定,资本金可以根据代理业务与自营业务分开,自营业务一定要有受银行资金管理的要求。否则银行股东从事其他行业不景气或破产,就会给银行带来连锁反应,导致银行挤兑。
二是业务品种的监管可以先易后难。互联网金融其实也在倒逼银行改革,银行的管理水平、从业人员水平有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监管部门也有一个适应过程,因此应该从存、汇、兑、贷款开始,一步一个脚印进行。踏实稳健,注重长期发展成果。
三是融资金额还是以小企业融资、个人融资为主。网络仅仅是虚拟空间,没有线下控制风险的团队和技术,那是不行的,很多破产或还在艰难经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就是这方面的问题所在。
四是资金的流动性必须考虑。银行赚钱与否不是关键,资金的流动性远比赚钱重要。一旦资金出现流动性问题,银行就可能倒闭,甚至破产,就会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五是网络技术安全监管尤其重要。互联网金融平台因技术缺陷在某些特殊时刻无法及时应对短时间内突发的大规模交易,这会产生不良后果。该风险主要存在于 七夕 、 双十一 、 圣诞节 等传统电商打折促销日。由于巨量网上交易集中在一天甚至某个时点,数据量远超于日常基准数量,极易出现系统不稳定、服务器故障等问题。淘宝、天猫、聚划算以及京东、当当等都是直接参与一日促销的主力电商,在过往几年的大促销活动中均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页面崩溃、下单系统无法打开、银行支付系统拥堵等情况。现代社会各个领域对数据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互联网逐渐成为主导性数据传播方式。互联网的安全运行成为维系社会秩序的先决条件。而这一点,是开办银行的企业股东容易忽视的。
六是坚决打击互联网的烧钱模式和 鲶鱼效应 ,互联网金融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而烧钱模式注重的短期效果,一旦有风吹草动,银行破产清算就会到来。目前阿里巴巴是 小存小贷 模式,腾讯是 大存小贷 模式,天津发起人申请试点的是 公存公贷 模式,这些比较注重长期发展,值得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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