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南湾火灾现场 又重新搭起铁皮棚引入商户
2012年8月3日凌晨,龙岗南湾街道办辖区一废品收购站发生大火,收购站内居住的4人丧生。事故调查组认定,深圳市 8·3 火灾较大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法违规,政府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的火灾责任事故。事件中除有7人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遭检察机关起诉外,还有多名公职人员因为未查处消防隐患和违建而遭到处分。
不过,南都记者近两日再访现场,却发现现场重新搭起临时铁皮棚,重新招租,引入了3家商户。南湾街道办规划土地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若本月底对方仍未完善手续,将责令对方拆除。
未排查消防隐患5公职人员遭处分
在南都记者近日获得的这份事故调查报告中,分别涉及消防监督管理和规划土地监察队等多个部门。
此番事故中,调查组认为沙湾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队,具有按照管理权限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的职能,但是该队自废品收购站设立之日起,从未对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火患。龙岗分局消防监管大队也被认为下属单位指导督促不力。
而该街道办安委办,负有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内的消防工作的职责。但是就在火灾前一个月,该办组织对辖区废品收购站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却未将出事的回收站纳入其中,导致专项整顿行动中该废品回收站 毫发无损 。
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沙湾派出所、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消防大队、南湾街道办事处,因为前述消防监管方面的疏漏,被责令书面检查。
同时,沙湾派出所民警刘靖和温汉枢被认定工作失职,行政不作为,对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行政记过。该所副所长罗庆平和消防监管队队长谢锐明则均被责令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区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同时,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消安委办主任罗阳,则被认为工作失职,指导、督促不力,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被监察局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涉违法用地建设4公职人员被处分
事发废品回收站还涉及违建问题。龙岗南湾街道办规划土地监察队,负有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遵守有关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对辖区内违反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制止,报告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并配合其查处。
事发废品回收站属于公共交通用地及二类居住用地,并没有办理临时用地证明,且陆续搭建了铁皮房。土地监察部门在日常巡查中既未按规定监察该站用地证明,也未发现该地违反规划要求。他们在巡查中发现该站存在乱搭建行为,却没有引起重视,只是口头要求整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直至火灾事故发生。
南湾街道办事处规划土地监察队五级执法员苏进武被认定履职不力,对事故负有责任,被监察局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该街道办规划土地监察队队长李振宁、三中队队长肖金亮、六级执法员孙红珍则均向区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现场探访]
搭起铁皮棚被出租营业
处罚看似未能阻止该地继续违建招租。南都记者近日探访事发地,发现事发地已重新修整,搭起铁皮棚被用于经营。
南都记者看到,该地被搭起了多个铁皮棚,棚内有两家物流公司与一家汽车修理厂在内经营。场地上还堆放着汽车废料。不过铁皮棚内并未见有人居住。在场地的角落处,则搭建了一座板房,有住人迹象。
此前,该地是生产生活仓储 三合一 ,存在严重消防隐患。此番重新对外招租后,则并未有明显的 三合一 的情况,生活区与生产区相隔较远。
类似铁皮房是否有报建手续,是否能通过消防验收,是不是存在安全隐患?南都记者联系南湾街道办,规划土地监察部门一名负责人透露,该地正在办理临时用地许可,已经取得了收文回执。
通常取得收文回执,仅表示职能部门收到来文,并不一定能办下手续。这名负责人也表示,该地是今年3月重新搭建起来的,他们已前往查处,目前要求对方在4月月底办好手续,如果未如期办下手续,将责令该公司自行拆除,若该公司不拆除,他们将进行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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