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具无“绿标”管道燃气不给开?
有网友反映,深圳居民开通管道天然气必须安装有 绿标 的燃气器具,这是典型的霸王规定和利益捆绑。昨天,市住建局回应说,各地燃气成分不同,如果器具与燃气不适配或危及生命。
近日有网友发帖反映,深圳开通天然气须安装有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发放的 绿标 的燃气灶和热水器,否则不予开通。这种作法名义上是为了用户安全,实际是利益捆绑。
对此,市住建局燃气处有关人士回应说,全国各个城市由于燃气的种类不同、气质成分不同,对燃气器具的参数要求也不同,生产厂家销往各地的燃气器具内部结构也有所差异,如果购买的燃气器具不能和当地的燃气正确适配,轻则燃气器具不能正常使用,影响其使用寿命,重则危及使用人的生命安全。
据统计,在我国燃气事故中由于燃气器具与当地供应的燃气气质不匹配,燃气不能完全燃烧而造成释放出的烟气中含有有害气体致人伤害的案例占30%。
该人士介绍,我国于2011年3月1日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 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应当在燃气燃烧器具上明确标识所适应的燃气种类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 销售的燃气器具应当符合燃气使用要求,并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气源适配性进行检测,在燃气器具明显位置标注气源适合性标识和报废年限 。他说,这里所说的气源适合性标识即是网友所说的 绿标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条例的有关规定,规范全市气源适配性检测工作,保障市民的用气安全,市住建局2011年4月25日发布了《深圳市天然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要求,进入深圳市的燃气器具需先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确保能够符合深圳市天然气的气质要求,同时用户能够通过气源适配性标识,直观了解到自己购买燃气器具的销售日期和使用年限、产品种类、品牌和型号等信息,用户并不需为此支付额外费用。
该人士表示,这一作法并非深圳独有,全国许多省、市(上海、天津、江苏、湖南、山东、海南、贵州、安徽、河南、武汉、西安、厦门、沈阳、大连、南宁等地)都有相应的气源适配性检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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