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民政局副局长叫卖皇家陵园 高出房价15倍(5)
法定代表人是副局长
2012年皇家龙山陵园被批准为经营性公墓,经营许可证上显示,陵园的法定代表人是吴志勇,而记者发现涞水县民政局的一名副局长也叫吴志勇。这两个吴志勇是同一人吗?
陵园的负责人于先生告诉记者,它们的法定代表人确实是涞水县民政局的副局长吴志勇。
陵园的另一名销售人员对记者表示: 我们是民政局经营的陵园,民营机构是拿不到经营许可证的,连投资商都是民政局指派的。
对此涞水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回应称,皇家龙山陵园的法定代表人的确是吴志勇,但陵园并不是民政局在经营,民政局只是监管部门。
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是不允许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允许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2009年出台的《民政部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规定:民政行政机关不作为发起人或投资人,参与经营性公墓和其他殡葬服务企业的建设经营,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经营性公墓和其他殡葬服务企业任职或兼职,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中获取利益。
吴志勇的行为和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担任陵园的法定代表人是其个人行为还是代表当地民政部门,记者多次致电,截至发稿之日未能与对方取得联系。
与商品房和保障房的区别类似,墓地也有经营性墓地和公益性墓地之分。经营性公墓是为公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可以进行买卖;而公益性墓地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公民提供安葬(安放)骨灰的社会福利设施,按照现行规定是不允许买卖的。
广东社会学会会长范英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建立经营性公墓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批准,国家这几年对经营性公墓控制得非常严格,民营企业是很难批下来的。
杨根来认为,作为经营性公墓的监管部门,地方民政局应当将陵园交给企业独立经营,民政部门经营墓地、政府的公职人员兼任墓地的法定代表人,这难免让人怀疑存在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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