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按公共场所配备安保 有患者代表认为治标不治本
医患纠纷 良方 何在?在昨日下午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医疗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上,来自医院和患者双方的代表就一些热点焦点问题建言献策,时而意见一致,时而各执一词。
焦点1
医疗责任保险
强制购买医疗责任险
减少医患正面冲突
医患双方意见
吻合度:100%
医疗事故责任险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处理医患纠纷的制度,患者并不直接和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接触,而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近年来,要求强制推广普及医疗责任险的呼声不断。
在昨天的座谈会上,不少患者代表均表示赞成推广普及这一做法。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经常代理医疗诉讼案件的詹婷就分享了自己的感受: 患者不太相信医学会的鉴定,出现医疗事故后,如果保险公司直接介入进行调查,结果出来后赔偿金也能迅速到账,医患双方满意度都很高。
在市儿童医院医务科副科长麻晓鹏看来,这一举措除了能将医患纠纷转移到保险上来,减少双方发生正面冲突的可能,还会促进医院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与车险一样,纠纷越多,保单就越贵。不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购买,患者也可购买,住一次院可能就上十元,但往往能把看病的风险降低不少。
焦点2
医疗场所定性
医疗机构应列入公共场所进行安保
医患双方意见
吻合度:80%
如果将医疗机构从事业单位中 拿 出来,列入公共场所范畴进行管理,而不再是内保单位,让公安部门作为医院治安的主体,这样能有效遏制、弹压日益频发的恶性伤医案件吗?
不少患者代表认为,医院不发生流血事件,警察是不会插手的,这种状态需要改变。也有患者代表持反对意见,认为医患纠纷频发与整个社会风气紧密相连,此举只是治标不治本。
是内保还是公共场合,发生伤人事件后的处理方式是完全不同的。 麻晓鹏认为,医院也是人来车往、流动量巨大的公共场所,应该改变医疗场所的性质界定,否则即使警察到了现场,也无法可依。
焦点3
医疗鉴定
医学会值得信赖vs
无值得信任的独立第三方
医患双方意见吻合度:50%
参加座谈会的患者代表大多遇过医疗纠纷,或与医方对簿公堂而惨败,或参与仲裁却不服调解结果,或在等待鉴定结果的漫长过程中放弃……他们吐槽称,医疗纠纷发生后,几乎找不到适合患者方的处理方式,在需要医疗鉴定时也找不到值得信任的真正独立的第三方。
詹婷坦言,法院大多依赖医疗鉴定,但要等到鉴定书出来,有时候可能长达两三年,患者由此会认为法院 不可靠 ,跟医院有一腿。她建议在每个区设立仲裁机构,参与的仲裁人员有医学背景,能较快解决问题。不过,患者代表余果马上接过话头: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可以指定,很难保证公平,建议在深圳成立一个医疗鉴定机构。
麻晓鹏表示,深圳的医疗事故一般交由广州异地鉴定,但广州就几家鉴定机构,确实需要较长时间。据他观察,很多人认为医学会与医院总是 穿一条裤子 ,但实际上医学会的专家库最全,不会受到院方干扰,其实是值得信赖的。要知道,能够鉴定医疗事故的,只可能是医护人员的 同行 ,如果一定要绕开这一 关系 ,追求完全独立的第三方,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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