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明商最新消息 揭露中国明明商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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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明明商最新消息,明明商文化遗产包括有关明明商的物质文化遗产和思想文化遗产。其中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为明明商遗迹,包括他们的故居、建筑、商铺、市场、用品等,思想文化遗产主要为明商文化,包括历史典故、经营理念、商业文明、文化内涵等。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明明商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严峻的危机。城市规划缺少对明商文化的挖掘, 千城一面 问题较突出,一些明商遗迹在城市建设中面目全非。
明明商文化遗产是三明人的宝贵财富,作为中华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是历史的再现,等于 无字史书 。除了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旦失去即成千古遗憾外,还在于它能够托物寄史,托物寄情,把经历过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及重要历史人物的活动真实地铭记下来,也是延续中华文明。
明朝时期,明商开始出国经商和谋生。明弘治十年(1497年),清流人赖罗到暹罗(今泰国)经商,并留居该国,成了三明有文字可考的 住蕃 第一人。明万历四十年(1612年),沙县人卢君玉避乱东渡日本,在长崎定居,并娶日本女人为妻。清顺治年间(1644& 1661年),明溪人陈启韬到广东经营大米生意,出海时遇到台风,漂落到暹罗,被迫 住蕃 暹罗,后被暹罗国王选为驸马,并封为宰相。
早期出国的明明商,虽然处境艰难,但是凭着艰苦奋斗、勤劳俭朴的精神而开拓出一番事业。大田籍华侨李发课15岁到印尼谋生,起初给人当学徒,因能吃苦耐劳,深得老板赏识。在老板资助下,他独立开店,经过20多年的奋斗,先后开办了铁厂、橡胶厂,又经营石油、小车出租等,终于成了富甲一方的巨商。
这些客家人把客家文化与世界各地文化相互交融,不仅吸收国外的先进文化和理念,也保留自己的优良传统,从而铸造新一代 明商 群体的复合个性和鲜明特点。
有关调查显示,新中国成立前,三明境内归侨、侨眷不足600户。而20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由于东南亚各国先后出台一系列排华政策,许多海外华侨、华人遭受歧视和排斥,被迫返回祖国,约有50万之众,其中10万定居福建。三明的宁化泉上华侨农场从1966-1978年就安置印尼、缅甸、越南等国归侨2445人,形成三明以外籍归侨、侨眷为主的新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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