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行业霸王条款 想充电小心落陷阱
在监管上,目前有关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法律存在漏洞,培训机构的霸王条款很是明显。
市消委会前日发布《2014非学历教育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意见》,就目前教育培训机构格式合同中常见三个霸王条款进行点评,分别是:经营者调整培训地点不承担任何责任,消费者申请转学须支付申请转学费用;解除合同已付款不予退还;最终解释权归合同制定方。
相关新闻:深圳教育培训行业 学时偷工减料随意更改课时
记者走访一些培训机构时发现,让消费者头疼的除了上述霸王条款,销售人员不遵守规范、培训机构缺乏有效监管等现象也较为严重。消协认为,在监管上,目前有关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法律存在漏洞,使部分不诚信机构有较大可乘之机。
市消委会:尚无专门法律监管
市民朱女士报料称,去年8月,南山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称与某集团合作开办影视童星培训班,她遂交纳16800元为孩子报名,不久后发现课程与宣传的不符,便和其他20多名家长一起要求退款,但该公司只愿退几千元。
南都记者到该公司了解情况时,其负责人辩称公司并非少儿艺术培训机构,而是童星包装推广公司,涉及费用还有网络推广费、形象包装费、业务员提成以及向导演推介出演角色等费用。但家长们一致认为,这是该公司单方面列出的支出明细,可信度颇低。家长们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南山分局粤海所组织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市消委会投诉咨询部表示,在监管上,目前有关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法律存在漏洞,并无专门规范此类机构的规定。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机构目前主要是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但法律并没有排除其他部门的监管责任,也没有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标准、职责等作出具体规定。这种情况在客观上造成监管不力、多头监管等问题。而且对如何监管、如何认定监管不当或失职等问题都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容易造成相关职能部门相互推诿,形成监管空隙。
业内人士:多头管理留下漏洞
这个行业比较混乱,跟多部门管理也有关系。 宝安区一教育行业人士介绍,按相关法律规定,要从事教育培训活动,审批门槛很高,一些培训机构注册时就在经营范围填写文化公司、咨询服务公司或再就业培训等。按照职能划分,如果是文化服务类的,就归文体旅游局监管;如果是再就业类,就归人保局监管;如果涉及乱收费,又归市场监督局管理。
该人士表示,教育培训市场不像食品行业,有一套标准化的质量管理、监控、检验和追踪系统。教育的效果涉及的因素方方面面,很难量化,这就给了一些不良教育培训机构一个忽悠学生和家长的可乘之机。
此外, 特级名师、资深老师任教 也是很多培训机构惯用的宣传语。但国家并无 名师 资格鉴定标准,即便师资滥竽充数,效果不好,培训机构也可以 因人而异 为借口推卸责任。
[消费提醒]
充电 前先实地考察
针对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乱象,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报名前一定要查看该教育机构是否具有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办学许可证,最好能实地考察办学机构的办学环境、教学质量、教师水平,不仅要试听,还可以向已上课的学生和家长进行必要的咨询。
其次,对招生简章、培训资料等宣传材料中承诺的课程安排、师资力量、预计教学效果等项目的真实性要谨慎对待,应与经营者签署一份详细的合同,并保留消费票据,一旦出现纠纷,可作为维权的有力证据。
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除了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外,针对一般教育培训机构,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涉及培训机构违反相关教育部门规定的,也可以向教育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涉及驾校培训的,还可以向交通运输委员会进行投诉。
信息首发:培训行业霸王条款 想充电小心落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