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村书记遭村长举报后退20万港币 获刑3年半
行贿人何某坦白,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陈某行方便,拿工程款时也需要陈某签名,她还希望陈某能在质量监督等方面给予 关照 。
另一行贿人陈某某则表示,他多次在该村承接团体旅游业务,陈某要求他 识做 , 要给几千块请他吃饭 ,并按照旅行团的人数算 回扣 。
行贿方证言: 我们公司送钱给陈某,是因为他促使我们成功租了两块地,送钱给他表示感谢,也希望他以后继续关照。
南都讯 记者陈万如 实习生 文静 村书记低价出租村中土地,收受承租方的好处费20万港币,遭到村长举报。日前,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决陈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被检举后 吐出 20万港币
陈某今年43岁,大专学历,原为广州市番禺区海傍村党支部书记。
2009年至2011年期间,陈某将海傍村总共9万余平方米的公用土地出租给广州市嘉实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 嘉实公司 ),分两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贿送的好处费20万港币。
为了使嘉实公司以较低价格承租土地,陈某在合同签署前后仅在海傍村公示了两次合同内容,没有经过招标程序。
2013年7月,接任海傍村村长的郭某妹在广东省信访局网站上实名举报时任村党委支部书记的陈某低价出租土地,非法牟利。检举信在网上多处转发。陈某听到风声,便向曾某退还了港币20万元。
嘉实物业公司股东之一、陈某的姐夫吴某说: 我们公司送钱给陈某,是因为他在承租海傍村土地的事情上帮了我们不少忙,促使我们成功租了两块地,我们送钱给他表示感谢,也希望他以后继续关照我们。
工程质量也能 关照
除了上述20万港元,在2002年至2013年间,陈某还相继从海傍村相关工程负责人何某、广州市环宇旅行社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处分别获得了15万元人民币和2.3万元人民币的贿款。
何某坦言,她当时在海傍村承接了不少工程,工程施工中需要陈某行方便,拿工程款时也需要陈某签名,她希望陈某能顺利签名将工程款支付给自己,也希望陈某能在质量监督等方面给予 关照 。
陈某某则表示,他多次在该村承接团体旅游业务,陈某要求他 识做 , 要给几千块请他吃饭 ,并按照旅行团的人数计算回扣。
法院认为,陈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他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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