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人股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于2014年3月3日收到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王集团 )通知获悉:海王集团因业务需要,于2014年2月27日办理了其所持公司法人股的解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质押情况
海王集团原质押予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 江苏银行深圳分行 )的1,300万股法人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8%)已于2014年2月27日解除质押。有关海王集团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予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的情况,请参见公司2012年12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法人股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二、质押情况
因业务需要海王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300万股法人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8%)再次质押予江苏银行深圳分行,为深圳市海王健康连锁店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
上述质押已于2014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2014年2月27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
三、截止本公告日海王集团持有本公司法人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王集团共持有本公司180,455,603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620%,其中180,450,000股存在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24.6613%。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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