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鹤山60岁以上孤寡老人免费住公租房
鹤山市政府日前发布《鹤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对60周岁以上老人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涵盖了就医、住房、出行等多个方面。目前,这一优待办法已于2月23日起正式实施。值得关注的是,鹤山60周岁以上的孤寡、五保、特困和低保老年人可免费住公租房,免交电视费以及丧葬费。
公共场所 老人优先
据鹤山市老龄办介绍,只要具有鹤山市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都可到鹤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申领《鹤山市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凭《优待证》的老年人在鹤山市内才可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根据规定,鹤山市行政区域相关单位均要在受理业务窗口设置 老年人优先 标志,这些单位包括市直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挂号、就诊、检查、注射、交费、取药、住院的;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还要专设老年人服务窗口;还包括市内各车站、码头和各飞机、车船票点购买飞机票、车船票及乘搭、上落车船的;以及在市内办理各种邮政、电信业务的。
优惠政策 分四档次
南都记者留意到,本优待办法,将根据年龄和自身条件而分四个档次,其中第一档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含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人,下同),凭身份证就可免费享受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处观看展演和比赛,进入市内各类公园、大雁山等收费的旅游、度假风景区;进入体育游泳场、馆;使用市内各收费公厕(含私人承包)以及在市图书馆办理借书证等优惠。
第二档为60-64周岁的老年人,可享乘坐鹤山汽车总站在本市境内行驶的公共汽车(含私人承包)半价优惠。
第三档为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乘车全免以及在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免挂号费、相关医疗机构开展的免费健康检查。
第四档为孤寡、五保、特困和低保老年人,凡60周岁以上,都可享受租赁并居住房管部门管理的公产房免租金、免收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去世免收殡葬基本服务费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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