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籍老人可申请“公养”床位
公办养老机构 床位轮候 试行办法出台,1月20日起施行
需先登录 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网上办事平台 登记;最多可轮候两个养老机构
■新快报记者 李海强
通讯员 穗民宣
全国首个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将颁布实施。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试行办法》(以下简称 《试行办法》 )将于今年1月20日起施行。届时,符合《试行办法》的60周岁及以上、具有本市户籍、无暴力倾向且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性疾病并且自愿入住的老年人,可以通过 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网上办事平台 进行在线申请。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办养老机构由政府财政投入,应当承担政府责任优先为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保障。《试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落实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困难老人入住,充分发挥政府托底作用。目前广州市市、区(县级市)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供求矛盾突出,《试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希望能确保有需要的老年人公平、公正、公开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同时,也可以提前轮候正在建设的公办养老机构,包括广州市第二老人院、广州市海珠区老年公寓、天河区第一老人院、广州市南沙区老人院、广州市萝岗区福利院和增城市养老院。
根据《试行办法》,60周岁及以上、具有本市户籍、无暴力倾向且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性疾病并且自愿入住的老年人可以申请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公办养老机构轮候通道按照优先次序分为特殊保障通道、优先轮候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优先保障困难群体老年人的需要。
●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
已建
广州市老人院广州市越秀区东山福利院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福利院
广州市荔湾区荔湾颐乐园广州市白云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福利院
广州市花都区养老院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福利院从化市敬老院和增城市颐养院
在建
广州市第二老人院、广州市海珠区老年公寓天河区第一老人院
广州市南沙区老人院广州市萝岗区福利院和增城市养老院
特殊保障通道面向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老年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农村 五保 老人优先安排在户籍所在地街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确实无法安排的,可以纳入特殊保障通道范围。
优先轮候通道面向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家庭中失去独生子女或者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夫妻,以及经区(县级市)政府批准的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并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老人。
普通轮候通道面向除前款情形之外的60周岁及以上、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或居家养老有困难的老人,以及75周岁以上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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