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驳回重开霍家争产案 维持原和解协议
霍家争产案再有判决。香港高等法院驳回霍震宇重开案件的诉求,裁定霍震寰胜诉,下令搁置重开争产案。高院法官潘兆初在判词中指出,霍震宇应早在争产案和解商议中清楚知道南沙项目的回购权已失效,故事件中不存在隐瞒的说法。霍家后人要按先前订下的和解协议分配遗产。
指责隐瞒30亿港元南沙项目
霍家争产案2011年已开始,当年霍英东与长房(原配夫人吕燕妮)所生的第三子霍震宇,指责霍家遗产执行人、长房二哥霍震寰 私吞 家族公司股份及银行存款等,将霍震霆、霍震寰等16名家族成员告上法庭,要求撤换遗产执行人,但家族成员在2012年8月达成庭外和解。
根据当时和解协议,霍英东约300亿港元的遗产中,约100亿港元预留给二房、三房成员,另外200亿港元则由长房三兄弟平分,三人分获约65亿港元。但好景不长,去年4月,霍震宇再次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和解协议。他说,霍震寰隐瞒亡父南沙项目价值30亿港元的权益,而没列入遗产中,导致遗产分配不公。霍震宇指责霍震寰不诚实、不可信,要求重开案件。去年10月28日,香港高院开始对该案进行审理,霍震宇、霍震寰由律师代表出席聆讯,霍震霆则由香港前律政司司长黄仁龙作代表。
法官裁定维持和解协议
案件直到昨日宣判,高院法官潘兆初裁定,长房次子霍震寰胜诉,下令搁置重开争产案,法官在64页判词中,对霍震宇的指控提出13点质疑。
法官表示,霍震宇自称签和解协议之前,对南沙股权并不知情,他没留意与股权相关文件,又不信任霍震寰,才提出质疑。判词指出,霍震宇委托毕马威会计师行调查遗产分配,但得出的结果,不能证实霍震霆、霍震寰违反和解协议,指控完全无依据。霍震宇若认为霍震寰执行遗嘱时处理不公平,可以另行追讨损失,但不应挑战他的遗产执行人资格,霍家成员若就协议有争议,应尽力和解。因此,法官裁定维持前年订立的和解协议,继续由霍震寰担任遗产执行人。
同时,法官下令各方须在三个月后向法庭呈交执行和解协议的进度报告。至于讼费则让各方在4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法庭陈词。宣判当日霍家成员没有到庭,由律师代表领取判词。霍震霆代表律师表示满意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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