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离婚方式并轨运行 信息却不互通
两种离婚方式并轨运行 信息却不互通
惠州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审理婚姻家事案件的二审,该庭副庭长郑杰负责该文件的起草。据郑杰介绍,目前,法院系统每年1000多宗离婚判决生效后,主动前往民政部门登记的却极少。其原因一是离婚是私隐,大多不愿主动提及,二是没有去民政部门登记的意识,三是利用这一漏洞达成非法目的, 诉讼离婚后,去民政部门登记的当事人主要是准备再婚,需要变更婚姻状态领取结婚证。
目前,我国存在两种法定离婚方式:一是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在法院诉讼离婚。 这两种离婚方式并轨运行,双方信息不通,诉讼离婚判决生效后,法院并不负责通知变更登记,需要当事人自己主动到民政部门进行婚姻状态变更。而在民政部门登记后才会更新婚姻状态。两个部门婚姻信息不衔接便产生漏洞。这种状况不但在惠州,全省全国都如此。 郑杰介绍。
民政局开已婚证明 当事人已诉讼离婚
根据审判实践,郑杰介绍了钻漏洞的几种方式,当事人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准予离婚的生效文书,但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却显示 已婚 状态。而法院的判决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各部门必须承认。
因此,有人利用这一漏洞避税、逃债、诈骗等。 家里有房有车,四处借钱不还。债权人打赢官司,却发现,对方早已经由法院判决离婚,资产全部在另一方,由此导致难以执行。 郑杰表示,实践中,就有夫妻手牵手来离婚,一点不悲伤,反而很亲热。
更有假离婚者为买二套房,在法院诉讼离婚,手拿判决(调解)书,享受按揭、税收优惠,却不去民政部门办理婚姻变更登记,造成婚姻登记失真。 有的夫妻,为买房假离婚,房子买好后又结婚,后来,却真的要离婚。 郑杰说,因为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真离婚时为房子,就引发争执,法院解决起来很麻烦,增加了很多诉累。
郑杰表示,希望该机制实施后,惠州能杜绝上述现象。 是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堵塞漏洞,同时,提醒人们不要把婚姻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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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结婚3 .8万对 协议离婚约6000对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副科长赵茵介绍,惠州全市每年结婚有3.8万对,协议离婚每年有5000至6000对,赵茵说,惠州此举为全省、全国婚姻信息联网查询做铺垫。现阶段,婚姻证明全部由民政部门来开具,包括出国、留学、就业、购房、结婚等,由于之前信息造成的不对称,民政部门曾经开出已婚证明,但实际上当事人却诉讼离婚了,压力非常大。 现在有了法院的通报制度,给民政部门的操作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赵茵称,婚姻现状毕竟是涉及每一个公民的隐私,现在计生、房管、国土、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需要查询的时候,必须来人来函进行,而对公检法等执法部门,民政部门有义务全力配合。
信息首发:惠州:法院离婚判决将每月通报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