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夺命快递”导致1人死亡7人中毒
针对11月29日东营刘兴亮在收到网购鞋子后吸入氟乙酸甲酯中毒死亡的事件,山东省邮政管理局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此事件的相关情况: 夺命快递 由武汉发往潍坊,在卸载中造成了化学品泄露,有8人因此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其中东营大王镇居民刘兴亮因吸入氟乙酸甲酯而中毒死亡,收寄快件的当地快递公司由于收寄验视不规范,将被依法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在发布会上,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陈晓对此事件进行通报。2013年11月28日23:15分,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圆通网络)工作人员在卸载由武汉发往潍坊的快件时,发生化学品泄露,在48小时内先后导致5名工作人员中毒,目前5人均已出院。运输车上的1844件快件中,包括污染源在内共154件快件沾上氟乙酸甲酯。该车在武汉出发后在潍坊是第一站。
事件发生后,该公司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而是对疑似快件自行进行了隔离,并于11月29日10时左右将同一车次的其他快件先后投出。污染快件除造成广饶1例死亡之外,还造成寿光胶州两例身体不适,已经接受治疗,黄岛一例收件人收件时发现异味后,将快件退回。
此次泄漏的化学品为氟乙酸甲酯,是一种在制药领域广泛应用的有毒液体。该物体虽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的危险化学品,但具有易燃特性,刺激人的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出现过致人死亡的极端案例。该化学品由湖北某化工厂经当地圆通快递收寄点寄往山东省潍坊市某制药厂,邮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外包装破损,致使液体泄漏。
目前,据湖北省邮政管理局通报,收寄快件的当地快递公司由于收寄验视不规范,将被依法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在责任事故发生后的迟报行为,山东省邮政管理部门也依据《邮政法》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作出了对潍坊捷顺通快递公司经济处罚两万八千元,并在全省通报批评,同时责令山东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在全省开展安全整顿,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识别违禁物品的能力,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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