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贷政策升级 房产证除名再购房未必算首套
深圳房贷政策升级 房产证除名再购房未必算首套
目前,深圳房贷政策再升级,购买第二套房需七成首付,这让许多需要换房的购房者因为首付高而难以再购房。
家住宝安的李先生正是这些换房族中的一员,他现居住的商品房写了夫妻两人名字,由于太太没有工作,实际是由李先生一人承担贷款及还款。李先生想将太太的名字从房产证上除名,然后以太太的名义再去买房,这是否按首套房算房贷?
除名时按产权份额交契税
就此,记者咨询了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邓天祥律师,邓天祥表示,购房者要去办理产权证除名手续时,一般是通过赠与或者过户,将自己名字从房产证上除去。
如果房屋产权之前未做份额约定的话,一般会按照等额划分比例来交税,如两人共有产权,每人就占有二分之一的产权;三人共有产权,每人就占有三分之一产权,以此类推,接受产权的一方要交纳对方所占有产权比例的契税。
如果是夫妻间房产证除名,就不需要交纳契税;如果和亲戚或朋友两人共同拥有一套房产,一方要除名,可以选择赠与或买卖进行过户除名。
除名后再购房未必算首套
如果过户的房产尚有银行贷款未结清,在贷款尚未结清的情况下去掉一方名字,房产受让方须是银行贷款主贷人,经公证处进行减少产权共有人公证后,由银行出具同意书方可办理除名事宜。
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除名无房了就一定能按照首套房贷款买房。邓天祥表示,如果除名的那套房产之前是以被除名方的名义贷款的,即便还清贷款,且现在此人包括家庭名下无房,再贷款买房也不能享受首套房政策。因为银行有规定,对于曾经贷过款的人,即便房子卖了成为无房户,还是要 认贷 。
只要在银行有过按揭贷款记录,都不再享受首套房待遇,一切要以银行信贷记录为依据。如果之前贷过款,即便全部除名,银行也不会按首套房来贷款。
也就是说,只有没有贷款记录,除名无房后才能认定为首套,这也是银行界普遍的认定标准。
李先生的情况是将太太名字从房产证上除掉,因为当时房子是以夫妻的名义购买,那么贷款也是以夫妻的名义申请,这种情况不能按第一套房贷政策购房。同时,目前对于尚未按揭完的房屋,原则上也不同意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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