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佛山等地积分入户无“结扎”规定
积分入户分数够了,却因为有政策允许二孩,而面临夫妻一方结扎。广州入户申请人陈镇(化名)就碰到这样的尴尬(南都昨日报道)。
昨日,记者从户籍、人口计生等多领域专家处获悉,针对申请人二孩结扎(长效避孕),实际上是广州市人口计生局在2010年为配合当时即将出台积分入户政策出台的具体政策。根据规定,广东省条例规定的政策内二孩 首选 结扎,在这里被夫妇一方需落实长效避孕措施所替代。
户籍专家:长效避孕措施实际就是结扎
根据记者掌握的这份文件第四条明确,对于符合生育政策已经生育(含收养)2个及以上子女的申请人。尚未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应在其夫妇一方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后再行审核。
同样源自于广东省条例的第二十四条,条文的规定则相对柔性许多: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户籍专家、户口网负责人余梁表示,长效避孕措施实际就是结扎,类似刚性规定,佛山、中山并未明确要求,东莞、深圳等地则尚不明确。 而且广州的这一规定,也仅限积分入户人员,对于纳税入户、技能入户人员并未强制要求。
计生专家:粤修改条例是为人性化管理
广东省原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枫表示,根据国家的政策和广东省以往的旧版条例,一孩上环、二孩结扎,确实是当时的一些明确要求。为了便于人性化管理和开展人口计生工作,同时考虑到一些计生工作开展较好地市的客观实际,2009年,张枫参与了广东省新版条例的制定过程,修订时,特地将刚性、硬邦邦的规定,进行了人性化的改变。增添了 首选 字样,强调管理服务对象的知情同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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