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明年“廉租住房保障”现已开始接受申请
即日起,住房保障部门开始接受2014年廉租住房保障申请,保障方式包括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和房屋修葺,困难家庭可自行选择保障方式。日前,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通告称,符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20元(含)以下、家庭人均资产在61200元(含)以下等5个条件的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均可向户籍所在地规划建设办(局)提出申请。
市住建局介绍,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年满30周岁的未婚人员可视为一个家庭。
申请还须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且户籍不在本市的,若与申请人共同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20元(含1020元)之下;家庭人均资产在61200元(含61200元)之下;无自有住房,或者现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提出申请。
根据市住建局对于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登记结果公示,今年已有10期共743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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