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与已婚男上床 父搞不过对方报警被判刑
18岁少女与已婚男子陷入网恋,父母知道后雷霆大怒,纠集一伙老乡找到该男子要求赔偿 青春损失费 ,并对该男子进行人身限制和殴打(本报曾有报道)。南都记者昨日从南海区法院获悉,这名少女的父亲王某与另一名男子,因犯非法拘禁罪一审均获刑六个月。
千里赴约被索赔10万
2012年4月,在重庆经商的四川宣汉县男子冉某,通过Q Q聊天认识了同为宣汉人的女子阿珍,两人很快陷入热恋。今年6月25日,冉某从重庆飞往佛山,在南海大沥见到了阿珍,随后两人开房发生关系。阿珍的父母知道此事后非常生气,7月4日,阿珍按照父亲王某的吩咐,约冉某在大沥见面。再次从重庆赶到大沥的冉某,一见到阿珍就被其父亲等人控制,被要求赔偿 青春损失费 10万元。
冉某取款2万元先行给付王某后,继而被带至大沥某宾馆拘禁。同月7日7时许,冉某被带至大沥谢边农商银行、城南邮政银行等地取款,但均未取到钱,后被释放。
双方伙同老乡 谈判
南都记者了解到,获得自由的冉某不甘心,随后打电话叫来5名老乡与王某等人谈判,因对方气势很足,王某报警求助。7月7日14时许,警方一举将双方11人抓获。检方经审查最终指控,王某等两人犯非法拘禁罪,于2013年11月5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等两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近日一审判决,两人均获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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