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一集团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 遭美法院驳回
美国华盛顿一名地区法院法官周三驳回中国三一集团美国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对美国总统奥巴马的起诉。
路透社10日称,美国地区法院法官阿米·杰克逊今年2月曾驳回罗尔斯公司的大部分诉讼请求,称地区法院不具备相应司法管辖权来听取对奥巴马总统令的反驳,无权干预总统的行政命令。但杰克逊允许罗尔斯公司继续就奥巴马的行政命令违反宪法第五修正案的法定诉讼程序条款进行诉讼。在周三的判决中,杰克逊称,罗尔斯公司在奥巴马发出行政命令前 经过了足够的程序 ,并且在购买风电场前并没有寻求美国政府的批准。罗尔斯公司律师与美国司法部尚未置评。
该报道称,罗尔斯公司计划在邻近美国海军位于俄勒冈州训练基地的地区安装风力发电机涡轮,该训练基地被用于训练无人机。奥巴马签发总统令要求停止该风电场的风电项目。罗尔斯公司在诉讼文件中称,总统越过了他的权力,美国也未提供任何证据或解释其所谓国家安全风险在哪里。
三一集团去年10月发起对奥巴马的诉讼,在北京的新闻发布会曾吸引两三百名中外记者到场。发布会上,三一集团高管集体驳斥了威胁美国安全的指控,并称, 不让建(风电场),也不能转让,不能卖给美国人,这导致公司无法挽回损失。 罗尔斯公司从希腊电网公司处收购的4个风电场项目此前已获得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颁发的 无潜在危险 许可。发布会现场还展示了一张风电项目的地图,其附近已有一些其他国家的公司,包括三一竞争对手运营的风电项目。在去年11月的首次庭审中,罗尔斯公司代理律师曾称,奥巴马以 国家安全 为由关闭该公司承建的俄勒冈州风电场项目,却并未给予任何解释或变通机会,侵犯了宪法所保护的、该公司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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