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婚女被封ID 状告世纪佳缘侵害婚恋自由权
吴女士再次登录世纪佳缘时,发现网站将其ID列入了准黑名单,理由是 发送与交往无关信息 ,吴女士便把网站告上了法庭。
你说我的网站骗子多,我就封你ID,而且这些话还是在私信往来中,偷看会员私信的事居然出自知名征婚网站世纪佳缘?昨日,深圳中院开庭二审吴女士状告世纪佳缘网站索赔5万元精神损失费一案,吴女士的诉求一审被法院驳回。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现年37岁的吴女士单身,2012年9月中旬,她在世纪佳缘交友网注册了ID进行征婚交友。据其诉称,注册3个多月后,她体会到了一些网帖所说的该网站 骗子横行 的情况,并且在与其他网友私信往来时,提到了该交友网上骗子多,提醒对方小心上当。2013年1月11日中午,当吴女士再次登录世纪佳缘时,发现网站将其ID列入了准黑名单,理由是 发送与交往无关信息 ,从那以后,吴女士的ID处于可登录不能操作的状态。吴女士认为自己并未违规,网站的做法侵害了其名誉权、肖像权、言论自由权及婚恋自由权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网站解封其ID,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福田法院一审时,世纪佳缘网站辩称,吴女士ID被列入准黑名单的原因是因为其多次被网友投诉。第一次是网友投诉其涉嫌发送与交友无关的广告信息,网站的处理结果是留下查看。第二次是网友投诉其要求性交易,由于投诉人没有相关证据,网站驳回投诉。第三次是有网友投诉其发送与交友无关的信息,网站调查后的处理结果是,根据《世纪佳缘会员注册条款》将其ID加入准黑名单。网站称,被列入准黑名单的ID账号的外观与正常状态无异,其他网友并不知道她被列入了准黑名单。如果需要开通账户,在7日内传电子版身份证通过认证,并保证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就可以了。
法院审理认为,网站将原告列入准黑名单不会导致吴女士的社会评价降低,不存在侵犯吴女士名誉权的事实。网站也没有违背吴女士意愿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不存在侵犯其肖像权的事实。婚姻自由权是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愿地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权利。世纪佳缘网站冻结吴女士ID,只是对其的婚恋交友造成不便,尚未严重到干涉其婚姻自主权的地步。言论自由权因不属于民法保护的私权,不能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加以保护。该院驳回吴女士的诉讼请求。
吴女士不服上诉,昨日开庭时,吴女士称,一审程序不合法,法官纵容两被告当庭提交证据,导致其没有时间查看和研究证据,她还称,投诉她的几个人是因为觉得她警惕性很高,不愿上当受骗,才故意陷害她的。世纪佳缘网代理人则表示,一审时他们当庭提交的证据,双方已经当庭质证了,吴女士也予以了确认,不存在程序不合法的情况。
法官主持了调解,吴女士表示愿意,但又称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不能少,她说,有好几个男会员想跟其联系,但ID被封后没有办法联系,自己损失很大。世纪佳缘则表示不同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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