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会议费标准重在监督问责
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9月23日联合对外发布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新办法就会议年度计划和预算管理、会议分类和审批、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9月24日新华社)。
近年来,文山会海不断,一些单位会议审批不严,未经批准和计划外召开会议的情况常有发生。超规模、超范围开会,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对会议费报销审查不严等问题不仅严重浪费了公共财政,还助长了奢侈浪费之风,滋生了腐败问题,更是影响了政府形象,损害了群众感情。
针对这些问题,此次发布的会议费管理办法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类型会议的相关标准作出全面细致的规定,极具可操作性,力图为会海 瘦身 。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入手作出规定,体现了整治 会议腐败 的决心,将对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更能够对整个社会风气起到引导作用。
此次出台的会议费管理办法不仅适用对象全覆盖,即所有中央和国家机关必须执行此标准,还对会议类型实现了全覆盖,将之前并未规定的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其他业务性会议作为 四类会议 纳入规范范围,而且还规定了十一条禁令狠刹奢侈办会风。
落实会议费管理办法的各项标准与禁令,重在监督和问责。如果只是制度规定剃头挑子一头热,在具体的执行和实施过程中被打折、弱化,那么标准与禁令将形同虚设。对此,办法规定了会议费公示制度和会议年度报告制度,即各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现实中,哪些会议该开,哪些会议不该开,开在了哪里,花了多少钱,买了何物,这些问题社会各界都无从知晓,自然无从监督。只有把会议的情况晒在阳光下,才能借社会的力量监督会议标准的执行情况,也才能让那些还想着到风景名胜开会,借开会组织娱乐的奢侈会议有所收敛。
有监督还要跟进问责,相比于过往的会议管理办法只出台标准而无追责措施,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在于强化了对违规办会的责任追究。新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出现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的;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的;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以往不少奢侈会议的出现正在于追责惩戒的力度不够,有标准无问责让个别奢侈会议的组织者滋生出奢靡 习惯 。出于长期的 经验总结 ,以为开会大手笔、开会帮员工谋福利充其量是作风问题,与违法无干。事实上,奢侈办会这样不落兜的腐败同样是腐败,会议花销都是公共财政,超标浪费或者虚报会议花销,也是贪腐行为,应予严厉打击。因此,新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 如违规行为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只有严厉打击奢侈办会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惩办,才能提升惩戒力度,起到足够的警示和引导作用。
奢侈办会之风备受社会诟病,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可谓正当其时,加强会议费管理、降低会议费用的标准与禁令可谓事无巨细,期待有关部门抓好监督与问责,让制度真正落地。另外,这次出台的办法还仅是针对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作出的规定,地方政府需要及时跟进,以此为据,出台各地各部门的会议费管理办法,彻底堵住会议管理中的漏洞,让节俭办会蔚然成风,让奢侈办会、 会议腐败 必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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